我在兼职网上看到一个打字录入员的招聘工作,我就想应聘,然后注册了该网站的会员,结果个人信息被强加在了一份网络合同上面,当时根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问客服也是模凌两可的,第三天点电话资料已经到地方,但是必须缴纳500的保密金,并且很急促的催我赶快交纳保密金并与我交托工作。我当时给他说:“既然都到了我的地方直接见面不就行了”,他却推托并要求必须交了才能见面。我怕被骗就谎称没钱,他们却一直叫我给亲朋好友借,我说不靠谱不想做,他们却又说你都签了合同了,不做就上报法院并赔偿违约金,我问我没签合同怎么又上面违约金,他们说:“你注册账号的时候就已经跟我们签合同了”。我在进网站的时候看到了他所说的合同就是把我填写的个人信息强加的弄到一份网络合同上,我就更加相信这是骗局了,不问不问,他们就一直打电话催我赶快交保密金。可是我合同都没有签,而且连看都没有看到,他们既然说合同在我注册会员的时候慌慌已经自动生效了。请问这有可能吗?他们的招聘信息也没有写任何关于保密金的事,也没有任何说明违约金的字眼,结果会怎么样呢?
如果是公安领导私自叫网管调查和提供个人网络信息并向社会公开,网管犯什么罪,这个公安领导犯什么罪? 可不可以起诉这个领导或网管?
网站转载论文时,把我的个人信息一起附上,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权?
发现有一网站未经过我同意,转载论文时,把我的用于刊物通讯用的个人信息一起附上,手机号,家庭地址,单位地址,邮箱一起附在论文上,这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