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拆迁以后,现在回迁,但是被告知变成了经济适用房,以前的房产证可是房管局发的正规产权证。房管局好像有规定,2004年以后的经济适用房不可以上市交易的。现在我不能卖掉房子,很是麻烦!
离异十几年后,房子判给丈夫,自己能否再申请并享受经济适用房?
律师您好,我是深圳市市民。我于2010年申请了深圳市经济适用房,经第一次审核,我的各项个人条件都符合申请适用房的条件。但二次审核却说我十几年前已经享受过经适房,不能再享受。我要说明的是,我于前丈夫已离异十几年,之前的房子是判给前丈夫,我目前单身,养有一子,在读大学,我现在靠微薄的退休工资在外租房、供儿读
09年购买了经济适用房,2010年老房子拆迁能得到拆迁房吗?
我在2009年申请购买了经济适用房,2010年自己的老房子就要拆迁,还能得到拆迁房吗?户名可以是我一个人吗?
拆迁来量房子,然后还复印土地证户口本,正常么?为什么还得签字按手印?
拆迁来量房子,然后还复印土地证户口本,正常么?为什么还得签字按手印? 没人里我啊
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我和我爱人的户口都在我父母那,父母的房子要拆迁,我想申请一套优惠房,有人说要把我的房子过户给我父亲,我就可以申请了,请问是不是我要过户给我父亲才能申请,这样影响不影响他买优惠房产
我有一栋2层的房子,建筑面积193平米。1995年盖的,因为是村里的那种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的名字是我的。这所房子曾经因为家庭原因有过争议。但是在2008年法院判决房子是归我所有的,但是另一方可以对于盖房子时用的钱维权。但另一方并没有在有效期内提起诉讼要当时盖房子的钱。现在要拆迁了,村委
父母单位公房还建安置购3套经济适用房,就其中一个房子,写全家协议给户口不在此处长孙,有效吗?
父母单位公房还建安置购3套经济适用房,父母健在有6个子女,4男2女,两个已分户给2个户口在安置区的儿子,现就第3个房子,由长孙出资,且已申报材料是长孙名字并签撤迁协议,若写全家协议给户口不在此处长孙所有,有法律效力吗?若有效,除父母和子女都签字外,还需子女配偶签字吗?还是只需户口在安置区子女的配偶签字就可
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房子下来了,名字是双方的,怎么办
离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后房子指标下来了,名字是双方的,如果交钱的话,办房产证时就要写两个人的名字,拿离婚证办房产证能变成一个人的么?
我的房子于2002年卖给他人,2003他为了省去过户费,在未过户的情况下把房屋重新扩大翻盖并且把房产又写到我名下,未告知我,我今年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在办理手续时得知名下有房产,所以不能购买,对方给我造成很大的损失,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