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经过是这样。我和朋友们在包房内喝酒,进来两个陌生人,我问有什么事,咱们认识吗,其中一个人就拿起酒瓶打向我,我用手一膛,把大手指掌骨打成骨折,(现在鉴定为轻伤)。然后又进来两个人把这两人拉出屋,我这时就打110报警,我老婆追出去问你们干嘛打人,他们当中又一个人,用力打了我老婆一耳光。接着他们就要跑。然后我们就出门去追。到外面后,我喊,你们别走,这时,刚才那三个人又过来打我,我跑开,后来被其中一人追到,给我一拳,这时,我就反抗了,也打了他几下(就打他几下,竟然也是轻伤,框内壁骨折,很怀凝他的真实性)。。这时警察来了。我们都被代到派出所。。这些就是经过。。到现在三个月了。派出所也没什么消息,还让我等。。我想问下。
1他的轻伤可不可以是做假啊,因为,派出所一个月前鉴定就出结果了,可是到现在没让我签字,只是和我说他们也是轻伤。。
2如果我执意上法庭,我们双方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3他们三个算不算是寻衅滋事?我的行为会判成故意伤害吗?因为他们追着打我,把 我追到后先打我了,我才动手。他们手里没有凶器,我就不是正当防为吗?
请律师大人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对方手里没拿凶器,来打我,是追着我打,先打了我眼睛,然后我才动手,而且我把打弄倒后,我马上又跑了,这样我是不是正当防卫啊?
本人去年5月初进的一家外资企业,合同签到明天4月底。现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今年4月底走人,赔一个月,协议上还说同时中止和外服的合同。这样是否合理?我该不该签?(我们的工资都是外服发的,我们的合同也是跟外服签的,公司也签一份) 我本人觉得1个月赔偿金太少。。想争取2个月,不知道行吗? 先谢谢大家了。。。
犯罪嫌疑人因债务关系跟雇佣他的老板发生争吵之后去老板家里找老板娘讨薪(老板不在家) 在发生激烈争吵之后 犯罪嫌疑人将老板娘砍死(一刀致命 刀是老板家里的) 将老板的儿子砍成重伤(15岁 身中16刀)之后又打开煤气管道(具体原因不明 但没有发生后果) 案发后给老板打电话通知杀死了他的家人后逃跑 36小时之内自首
本人2005年4月初进的一家外资企业,合同签到2010年4月底。现在公司单方面通知今年11月这星期内走人,赔5个月,合同中写明加班没有加班费,加班可以调休,现在我已加班199个小时,公司不给加班费,这样是否合理?另外公司想让我写离职报告,说是为我找工作着想,赔5个月不变,离职报告我该不该写?如果不写公司将以公司经营
一个很复杂的事情,那位律师帮忙分析一下。这样算是恶意侵占公司财产吗?
公司的会员卡有个开卡系统,系统以部门的名字命名,开卡人也只是显示美容师,没有个人名字显示在系统中。但是之前一直有好几个人知道此系统密码。也在操作此用户名下进行开卡操作,而此卡只要系统开通就可以到公司所有的门店进行使用,一旦开卡的卡,公司即会和此用户名的开卡人进行结算。 而结算时公司收款方式比较多。
我玩网游,在征途(网游)玩家可以互相交易,我卖给一个玩家 价值1100人民币的东西,以前也卖给过他,钱少,300 500的,都通过自动存款机给我存上了,现在1100人民币 不给了!这属于网络诈骗么?
我与母亲租了一间房子, 因个人不慎,导致下水道阻塞、于是通过房主的联络请来一名修下水道的工人、 但工人因为家庭不和睦。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导致从楼梯上摔下。从而造成脑颅出血、后进院治疗、 请问这位工人的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也就是谁请的这点有点含糊, 因为那人是房东经常叫来修理的一名工人、电话也是房主给
我儿子2010年5月25日出生,我是珠海户口.老婆是茂名户口,老婆是1990出生的,我是89年出生的,基本上来说是我老婆已经够年龄结婚了.我却不够年龄结婚.村委妇幼主任说要罚款,罚4.3万元,这合理吗?也太多了吧?说不给4.3万就不能入户口,少一点也不行,说是珠海市规定的.请专家们分析一下.我应该怎么做?是罚那么多吗?有其他办法少罚一
经过媒人介绍,好像是08年吧(不是很确定)彩礼5.5万元。记过一段相处串了大门,过给对方2.3万元。一年多以后结婚将3.2万元全部过给对方。结婚前几个月,女方的哥哥开了一个生产地膜在厂子在赤峰。(我们都是辽宁北镇人)将我们的彩礼全部拿去作为资金(不是入股)结婚后一年,又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邮政打给他哥1万元,
你好,我朋友在严管限速40码的交叉口直行时超速行驶(当时60码左右),撞上一左转弯摩托车(该车无牌无证,且跨双黄线),致摩托车主胫腓骨多处骨折。在责任认定时交警定我负60%责任。我提出异议,交警解释说:我国实行人性化管理,以人为本,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适度袒护弱者,这解释行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