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认识前,他就差前女友十万块钱,可我却做了担保,结婚后,尽发现他还差很多外债,加起来恐怕将近三十万,对我又不好 无奈,现在有个女儿,岁半了,我想离婚,又不懂法,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加工厂,给老客户加工了一批周转车。在加工前期都提供了样品及产品报价,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认可后口头让我赶紧制作,同时他们忙着给我补订单。但货都加工完了他们又说价格太贵,让我降价。后来又有一批要加工我也提供了报价,客户也给我下了订单(单价550元)。可现在让我把之前的一大批将到单价350元。 现在我只
本人去年底因帮老婆找工作,委托他人找关系,说好先给1万元,等把工作的事情搞定,再付另外一笔钱.如果工作搞不定,将原先的1万元退回.直到今年初,工作的事一直没有着落.对方答应将1万元退回.并且留下字条为据.一共2张纸条,一是写工作搞不定将钱退回,另张写在6月15号之前将钱退还.现在他却迟迟不还,一直拖,像这样的情况,我去法
您好!律师们! 情况如下:本人向某投资公司借款两万人,法人代表,认识他的,里面放款者,未填写,2011年04月19日借的,当时给扣利息8分,实拿18400元,由于家里有事,没办法了,写了借条和还款日期(限期为一个月),我就2011年05月19日亲自到他公司去还款拿回欠条,结果他公司出事了,后听说,他公司有做信用卡
我09年和老公登记的我们现在住的房是在婚前我老公买的,房产是他的名字。婚后也一直是他在供,还有五年才供完,(其他家庭开销也是他负责)。这样的话,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幸离婚了,房子是不是我没有的份?另外他的一百八十多万外债我是否也需要共同承担?谢谢解答
我一个朋友以开公司名义,向我借了50万元,并承诺如到期不还用房产抵债。现在我才知道他所承诺用来抵债的房子不是他本人的,并且现在他已经不知去向。我还了解到他还有其他债务,共计约500万。我现在不知如何是好,特来咨询。
丈夫目前在服刑期间,坐牢以前,夫妻二人共同借款1万元人民币,现在提出离婚诉讼后,法律援助中心说要妻子一个人还。借的款项完全是丈夫一个人使用的。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还是需要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我和前夫离婚10多年了,在婚姻存续期他在银行借了10多万用于勤功俭学,离婚时我们对债务进行了分割.并且我没要他的财产还帮他还了一些贷款.现银行向我追要。请问我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