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还在五年不可转卖期内,以25万的价格卖给乙,乙使用三年时,甲以房价上涨为由,要乙在增加10万,否则不进行过户,乙遂诉及法院,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
婚前首付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领了房产证,婚后贷款还清后,想证明妻子有一半的房产,现在房子不足5年,妻子是外地户口,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妻子的名字吗?另外,如果不能,还有什么其它的方法呢能证明呢?
以家庭名义申请到了经济适用房产,已拿契证,是我妈妈的名字,但还没拿房产证,现在我妈妈去世并立遗嘱让我继承。之后我父亲准备结婚,经济适用房的产权问题应怎么处理,(会不会让那个女的得到)如果父亲同意让给我,又该按什么程序过户,因为没有房产证,也不知怎么办法? 如果父亲不同意过户? 听说过户要五年后啊?
我有一套58平米的经济适用房,产权我拥有99%,(这套房子是拆迁补偿房),舅舅拥有1%的产权,(我是舅舅过继给现在的妈妈,按原来的称呼是姑妈)原先这套房子是舅舅出租,现在孩子大了,在附近读书想收回房子,但是现在舅舅不想让出房子,我该怎么办?请赐教!谢谢!
您好!我是在2009年买的一套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我们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房产证一直在办理中,我们在协议中压了有一部份钱是要求到房产证下来了才给房主,今年2010年房产证办下来了,想去公证处公证可经济适用房不给公证,而且我们到五年以后才能过户,我想现在怎么样做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您好!我是在2009年买的一套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我们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房产证一直在办理中,我们在协议中压了有一部份钱是要求到房产证下来了才给房主,今年2010年房产证办下来了,想去公证处公证可经济适用房不给公证,而且我们到五年以后才能过户,我想现在怎么样做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们单位经过秦皇岛市政府审批,集资盖的经济适用房。个人为全部出资,土地为单位的。我在原单位已工作20年了。2009年4月份交的房款,约2011年(今年)夏天分房,我现在找到好的工作单位了,我想拿到房子钥匙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原单位有权收回经济适用房吗
外来媳妇老公上海人有一小孩和父母同住在39.98平米的房子,07年因老房拆迁父亲把户口迁到老房和奶奶一起。2010年动迁因年数不够没分到房子只拿托底17万,2010年底户口迁回宝山,2011年4月申请适用房可拿三室户,现因当初父亲那17万只算面积不算人数,连母亲申请的资格都被取消,只有我和儿子能申请一室户,为什么父母只算面
家在大同市里,家里有套经济适用房,是父亲的名字,已经满五年了,请问可以出售吗?如果出售需要缴纳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如果不出售以后我能继承吗?现在父亲还有两套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