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工厂属于 机械加工行业。 工伤比较频繁,员工的流动性也比较大,所以说试用期时应不应该给工人上工伤保险。上了保险,很可能工人上两天班就走了不上怕出了保险没人管
2009年12月20日进入公司,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工资八百。试用期转正后工资是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并缴纳养老保险金,试用期第二月工资转正为1000加200的岗位补贴和销售提成,三个月后其他一同进入公司的同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金,除我没签和没有为我缴纳保险金,可能因为我怀孕的原因(自我猜测),现在
请问:在厂里面试合格后,厂说试用三个月,还不签订合同,说好三个月后涨工资,买保险,但都被回绝(工资保险),三个月后我们要求厂履行事先说的涨工资最低(1200-1500,保险三险,都被回绝了,于是我们就要求离厂,在办理离厂手续时得知违法。我们便停止了离职手续办理。请问律师这样的厂属于违法吗?我们怎么维权自己,
试用期后的3个月扣了个人承担费用却没买保险,起诉能赢官司吗?
本人08年进入公司后,试用期一个月,转正后公司每月从工资总扣除个人承担社保费用缴纳社保。今年2月离职后,发现,试用期后的3个月社保居然没有买。离职当天,公司人事承诺补缴,但是3个月后依然没补,于是本人主动联系公司,在协商过程中,得知社保长时间欠费产生了利息,在讨论利息承担对象的过程中,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我所在的幼儿园在我试用期三个月内都没有给我买社保,我去跟园长说,园长说整个幼儿园都是这样的,幼儿园的每个老师在试用期内都是不交保险的。我在劳动合同法上没看到试用期交保险这样的一条。 我和幼儿园签的合同上,最后园长写上试用期不交保险,请问这句话是有效的吗? 请问我可不可以去社保局告幼儿园试用期不给我交
我08年进公司,试用期为两个月,现在要离职了,但是我发现试用期的综合保险未交。请问各位老师,在我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补交吗?可以的话,我可要求人事在离职申请上写明帮我补交吗(因为我担心她们口头答应,而我离职后并不帮我补交)?或者是可以要求以现金形式直接给我吗?
合同上面写的是两个的试用期,现在将近4个月了,还是发试用期的工资,违反劳动法了吗? 每个月还无辜拖欠工资达到15天以上,发工资都是现金,存在偷税漏税现象,发工资时让我们签名的公司台头是两个公司的,一个现在公司名字,另一个是别的公司名字,一个公司台头下发2000元,另一个发1000多元,进是之前是说出差有出差补贴
10月15日公司人事找我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其中8月20日至9月21日为一个月的试用期。这是我的第二份工作,换工作期间怕保险断交所以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五险一直通过原公司缴纳(全部都是由我个人给原公司保险的钱,没有在原公司拿工资)一直缴到10月份结束。请问我9月份10月份自己缴纳的保险费用是否可以向现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