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欠B4万元,A将车作价38000元,在公证处和C做了抵押公证,并将车交给C,并写了质押合同给C,C替A还B38000元。A约定与C第二天去车管所做登记,但A借故拖延,问题一:那么C拿公证书和行驶证,登记证,发票,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去车管所独自登记是否可以?问题二:此期间A还欠他人钱,他人申请保全是否有效?问题三:如果找到A
A 欠 B 10万元钱, A 将车辆抵押给 B ,逾期不换车所有权归 B .但是在北京购车新政中旧车不可以过户,拿法院判决书是否可以不用参加摇号直接去车管所过户??
本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分期付款购车,故找到朋友高卫龙协商以他的名义分期付款购买了一辆轿车,双方也签订了相关协议,首付、担保费、保险费等所有的费用均是我支付的,月供是3700元,第一期还款前5天,我就给高卫龙提供的银行还款账号上汇了5000元,十天后他告诉我款子被他用掉了,现在银行催款,我又汇给他400
2011年3月19日,姜某在我租赁公司以旅游为由租了一辆起亚福瑞迪(价值12万),在2011年3月28号因赌博,将车被和他有债务的人扣押,随后姜某回来并报警,但事过一个多月,还没有得到消息,承租人姜某现在也很合作,但他没钱去拿回车辆,租金也没有钱付,也没有钱赔偿车辆,但家庭情况很好,现在情况是车也找不到,扣车人也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