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9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那天是中秋节,喝了点酒,她的电动车跟对方的电动车相撞
我母亲于9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那天是中秋节,喝了点酒,她的电动车跟对方的电动车相撞,当时摔倒在地,后脑摔了个大包,没有其他外伤,交警到后把我母亲扶起,叫了120,我两个老乡陪我母亲去了医院,肇事者没有陪从,到医院时,医生要她做检查,她认为就摔了个包,没有外伤,以为没事就说要回去休息,第二天也就是9月28日一大早,老乡去出租房叫我母亲上班,发现我母亲躺在床上,已经断气,我母亲一个人在外打工,身边一个亲人都没有,老乡报了警,法医初步鉴定是颅内出血和腹腔有血水,我们于9月29日赶到浙江,当地交警说要经过法医鉴定,解剖,然后才能定性我母亲的死亡原因,我想问的是,就我母亲这情况该怎么处理,能否得到赔偿,我母亲死得太冤了,跪求各位律师帮忙。
我父亲在省道与乡道十字路口,(该路口无斑马线和信号灯,省道上有减速带及十字路口标识牌。)骑电动车自南向北与自东向西(省道)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头部、肋骨、锁骨等多处受伤,在监护室观察,暂无生命危险,请问责任该如何划分?如责任五五,如赔偿我们能占到到少比例?
我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看病费用大概是1000元,我自己出的,肇事司机至今未露面,但医生说我面颊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费用大概要8000元,但我无力承担此项费用,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对方先支付后需治疗费吗?
我驾驶红岩三轴翻斗车从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压在有前轮下,当时我很快想120及122报案,像我这样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在早上上班途中,双方都是骑电动车上班,在红灯变绿灯时,我准备转弯被从我左边突然冲出来直行的电动车撞了,撞了我的右边后轮胎,我被撞倒在地,左腿膝关节受伤'红肿,对方当时并未立即带本人去医院看病,两人到一边的门卫处休息,当时并未留下事故现场痕迹,可能有摄相头能看到全过程,该事情已交到大队处理,因对方不愿意全费医疗,非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交通事故中我爸爸电动车与对方小汽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为平等责任
交通事故中我爸爸电动车与对方小汽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为平等责任,我爸爸倒地受伤成为植物人,已住院半年共话费医疗费用70万左右,目前每天在医院治疗费用为1400左右,网上查询当地上年平均工资为22906元,我的工资为4938.5,我母亲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医疗费用是由对方垫付,伤残鉴定按一级伤残计算,护理需要2人,
我出了交通事故,我骑摩托车带着我母亲在回家的路上直行,与一位老头骑电动三轮车带着老婆发生事故
我出了交通事故,我骑摩托车带着我母亲在回家的路上直行,与一位老头骑电动三轮车带着老婆发生事故,我从西往东行使,老头从东行使,在通过一条往南的路口时老头急转弯,我无处躲避发生了事故,,现在交警已经给出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但是三轮的驾驶人发生了变化,老头开车,变成了老婆开车,。现在我与我母亲都受伤了,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骑电动车喝醉酒,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对方就是不肯签字,非让我出钱給他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骑电动车喝醉酒,事故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对方就是不肯签字,非让我出钱給他。说他是受伤的非要我出钱怎么办?
我发生交通事故和一辆电动相撞,我是全责,对方以住院,我报过案]
我发生交通事故和一辆电动相撞,我是全责,对方以住院,我报过案],也先垫符了费用,请问以后的事,是否就交由保险公司了,我还用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