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处平房父母说新房四间给哥哥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是哥哥的名,旧房五间给我可是在办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时三间是我的名两间是父亲的名前些时我想把五间房翻新父亲给我写了这两间的赠与合同可是现在因一些事情我不能翻新这五间房了,到父亲不在时我的这个赠与合同还能有效吗?再有如果赠与合同不生效父亲要立遗嘱说新房四间给哥哥旧房五间给我那这样行吗?请帮助谢谢急如果我说的这两个办法都不行那您帮我出个主意我该怎么办就怕以后哥哥和我打官司我没有证据
我奶奶在92年过世,在上海农村留下一间40平米的房子,我要继承房子,我父亲的外甥说我不能继承,原因是我奶奶过世时我没去是他们了理了,老人的后事,就说我不能继承,我该怎么办
您好,父亲病逝。留有一套房子(婚后所建)。产权名是母亲。现在母亲改嫁,我想将这套房子的全部继承权及所有权归我所有。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我该怎么办? 我是在校大学生。
我的继父与我母亲已婚快20年了,我继父在离婚前有个女儿,不过已经判给女方,当时总共是四间房,判给我继父两间,我继父的前妻两间,之后和我妈再婚,我是被我妈带过来的。2005年我家密云那个老房子回迁,回迁的是90平的楼房,老房子是平房,正房两间是在我妈和我继父结婚之前就有的,后来盖的南房是他们共同盖得。当时的回
我老公是上门女婿户口也迁在我父母的名下.前年我父亲去世留下平房一处我们和母亲妹妹一起居住.现在我的母亲又找啦一个对象打算住在这边.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并且母亲和妹妹都同意.但是没有房产证是村集体使用证.请问我该怎没办.需要哪些手续.
叔叔和婶婶是二婚,并且没有共同的子女,只有叔叔与前妻生一女,婶婶为初婚,没有生育。叔叔与婶婶现购一房,并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两人的名字,若叔叔过世后其女儿能占有房产的一半吗?叔叔想立遗嘱给房屋一半的产权给女儿,该怎样写合法呢?
非农户继承农户房产,村集体是否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推到房屋给予地上物补偿?
我觉得有权力。因为集体土地非农户无权使用,而地上物的房产不可能不关联土地而独立存在,如果房子一直存在下去,也就不管有没有土地使用权这一说法了。
我有一个姑妈无儿无女,一直住在祖屋.我父亲是非农业人口,退休后带着年轻的老婆回老家和我姑妈一起居住,并把老婆和她小孩户口转到我姑妈名下.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如果我姑妈死后没立遗嘱,这老家房子是不是归那女的和她儿子所有?我有权继承吗?那女的儿子可能不是我父亲的,他户口在我姑妈名下,他有权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