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0年买的小产权房,当时是当地村民的集体宅基地盖的商品单元楼,今年由于城市开发,说土地性质改变,需要拆迁, 协议已经贴出,说是就地安置 ,拆一赔一,过渡费等各种补偿,这些都是协议上明确写出的,但是农村负责人口头却上说需要额外交钱,是补产权的钱,将小产权补成大产权的钱,那些过渡费等拆迁补偿与这个补产权的钱一抵,我们每户每平还得再给他交500多,我家85平方的房子,算下来还得给他交4万多,请问他们这样合理吗?
律师:您好!我是江干区丁桥的一名土地征用拆迁户,03年杭州市为了提升城市形象与建设,丁桥有幸在规划并拆迁改建。如今作为丁桥人的我十分感谢政府给我们带来全新面貌的生活环境和便利优越的生活配套,大大提高了我们的生活品质,让我们受益匪浅,可是03年我是丁桥首批拆迁户,07年我们拿到了安置房,入住都快5年了,可三证
你好!我是农村的 ,家里要拆迁说什么退房还田 。但是补偿听说很少 !我想请问国家对 这有什么规定 和章程吗!怎么样能维护农民的利益
老房子曾是祖父的,祖父有三个儿子,,但在90年代被他小儿子翻建了,且重领了以他名字的房产证,现那房子面临拆迁,现其他两个儿子也想要安置,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老房子曾是祖父的,祖父有三个儿子,,但在90年代被他小儿子翻建了,且重领了以他名字的房产证,现那房子面临拆迁,现其他两个儿子也想要安置,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我户口是挂在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镇秋甸村,现在村里可以申请拆迁,我的情况如下:我于2009年3月份与前夫离婚,儿子现6周岁归我扶养育,因为我一直是租房住,户口没有地方转,我和儿子户口本的户主仍用前夫的父亲名字,但他们家于2009年12月份已申请拆迁,当时村里没有给我和儿子作安置,现在我以无房户申请安置房,拆迁办说我
05年拆迁安置房拿到后(无产权),当时父母跟一个买房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当时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们,但是当时是没有房屋产权的,所以到公证处去做了公证。 现在我们这边可以办理产权了,但是父母觉得卖亏了,现在不想卖这套房子,想收回。 请问还有可能吗? 如果有可能,该怎么做? 补充:房子是40平米,
大明宫遗址拆迁时安置协议是杨家庄,到了安置期单方面改变安置地点,现在是元丰,大家大多数不愿意去。有一千多户。忘有正义感的为民做主的律师给予帮助。
我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四间私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当是说好我爸爸和叔一人两间,现在已拆迁,我们两家各拿了一套房屋,我爸爸只有我和哥两个子女,我妈早已过世,我和爸的户口都不在,只有我哥一家的户口在里面,我想问,如果我爸想把房屋全赠与我哥,拆迁后的房产证上写我哥的名字,我可不可以反对,我有没有继
现有50平米的房子,原房证是在父母名下,我本人于2000年离婚,我的户口随即转到父母的户口下,此后此房房证转为弟弟名下。之后老人过世。(现户口原房址分户,因我与弟弟都是单身)此房现面临动迁,因为我无房,一直在外租房居住。沈阳市最低工资,生活相对困难。一直单身。想咨询一下政府对我类情况如何安置?有无类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