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通过她母亲的介绍认识,今年正月初三结婚,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原因女方家里要拆迁,要分了钱,才让我们领结婚证,所以就拖下来了,婚后,她同我到我工作的单位,宴请了我的同事,期间因女方家里有事,她回去一次,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有来了,一周后又回去了,加起来,我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就3周多,在这段时间,她先后以各种借口向我借钱(如她同学有急用周转不开,想从我这里借钱等等),总计有现金18000多元,在4月5号清明放假我回来扫墓,她和和闹仗,完全没有理由,胡乱说话,最后离家出走,回了娘家,期间我没有打我她,骂过她。在这之前,她一直在外面租住,没有回家。之后我们就这个问题谈过,最后不了了之,6月5号我回家,想把问题彻底解决,让她回家一趟,她不肯,她让我一个人到外面见,地点她明天告诉我,我没有同意,后来我第二天到她家去,她正好也回了家,然后,我们坐在一起谈谈这事情怎么解决,她一口咬死不和好,她父母说,让我们俩个在外面好好单独聊聊,我们出去后,我一直在劝她,可她铁了心了,不和好,没办法,我就说,那咱们回吧,我把你交给你父母,她不回去,我就拉她,结果她抠我咬我,没办法,我只有松开,我说既然要分了,回家给你父母也说清楚,她就是不回,最后她骗我,稳住我,偷偷叫了一个男的来,把我打我,致左眼眉缝合了4针,那人打我的时候她一直在旁边,没有阻拦,一直到用膝盖顶我的头部7、8下后,她才说行了,赶紧走,俩个人坐出租车走了,我想咨询她们触犯了什么法律条款,我怎么才能追回我借给她的钱,大部分钱通过银行卡汇款,她现在不承认,借我的钱,而且,当初她母亲给我们介绍的时候,说了,她外面没有男朋友,我们才见面的,现在看来,也许当初一开始就在欺骗,现在把她的这个男的叫来打了我,还威胁我,“在纠缠弄你死!” 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谢,请给我指点一下。
2005年我哥哥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在个人手中借了10W,将房屋的发票等手续押给了借款人,当时没有公证.期间将此房产转卖给他人没有过户(因手续押在了借款人手中).现在借款时间已经到了,我哥没有偿还能力,借款人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还款,但抵押不生效.借款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认定没有还款能力要执行房产
你好!简单描述下:我一朋友(男)经他人介绍,认识一女孩并结婚了。结婚前,按照当地的民俗,我朋友付给了女方6万块钱彩礼。而那个女孩在结婚前曾有一男朋友,后因父母反对,没在一起。后来在父母的压力下,与我朋友结婚,婚后女方没有共同生活的诚意,一天不是外面闲逛不回家就是长时间做客不回,只有偶尔回家又出走。搞
我雇用的彩票销售员在半年多时间少交销售款25000.00元,理由为别人欠帐未还,并且说他合同期到后一起归还。但是他合同期结束后并没归还,也说不清谁有欠账,只是说自己来还,并且写了一张欠条还有还款日期,请问他要被起诉后会按什么法律条文来处理?最坏会受到什么处罚?谢谢!
我原来单位的一个同事找我借了3万,说一个月还清,还用他老婆的房本和身份证作为抵押,结果现在还是没有还,在我的追问下才知道,他给我的房本是假的,他同时也还欠着别人的钱,现在还差我1万4千元,他这种行为属于诈骗吗?我可以要求赔偿金吗?可以要求多少?谢谢。
我10月23日把我笔记本电脑借给我一老乡,说是三五天后还我呢,后来又说是月底还,到月底了,我打电话要我电脑呢,他就不给我了,打好多次电话以种种理由就是不给电脑,后来再打他电话就给别人用了,一直就是别人接,对方说是这个现在是我用的,我现在就找不到借电脑的这个人,肯本就联系不上.请各位律师给点建议,帮帮我.谢谢了
你好,我和朋友在10年6月底合伙租了一间门面开店(租期一年),当时房东说房子是自己的,后来在我们开了差不多一个月时房子真正的房东过来了,说这房子11年2月底到期,现在我们和房东商谈,要求退给我们从2月底到6月底的房租,但她不退,问我们能不能向其索要这四个月的房租?而且这件事情从一开始就带有欺骗性质,问这属不
我一个朋友 在喝醉时他的朋友和那个放款人用花言巧语骗他签了一张担保借款的借据 还说不会有什么问题 金额是3万元 期限一礼拜还清 如不还清 每天违约金500元 而现在那个借款的人外逃 别人问我朋友要钱 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
就是我爷爷中午不太舒服吃了救心丸还能说话可是2点多时人就去世了.我查120接到电话是2点零五120赶到医生说已经死亡半个小时打电话是一个不认识的手机号当时家里只有我爷爷和后奶奶,我爷爷死后当天他就把我爷爷的所有有效证件银行卡全部拿走,还有我们查到他那我爷爷医保卡已经刷了1000多元
我和一个女孩认识了一年半时间,在这期间,她多次问我借钱,数额大概有3万左右,没有借条,只有当时的转账凭证。由于她对我态度暧昧,所以后来我不愿意再借钱给她,并多次要她补欠条,但她一直不愿意。 今年1月份的时候,她发信息告诉我,她已经把我俩的事情告诉她父母,只要我愿意给她10万元,她就愿意和我见双方家长
去年我因家庭原因而借了三万元的高利(利息超过了同期银行的四倍),后来因为麻烦事情不断我又陆续从那人那里拿了一些钱,总共借了二十万(这些钱有一部分用在了处理事情上,有一部分因为交友不善,误入歧途赌钱输了),后来给过那人八千,其他的至今为还上。不过我也是正积极的挣钱偿还。如果打官司,我这种情况会被定性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