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经市编办批准的市直管公房的唯一管理单位(事业性质),在市拆迁工作中有被拆迁的直管公房(包括自管公房),按照我市的拆迁办法不能返还房产的有异地安置货币补偿款,并且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明确规定由我单位用此笔资金异地购置公房,安置被拆迁公房承租户,请问我单位可以直接收取使用这部分资金吗?
我父亲八十年代租了某房产公司位于A地的一间约60平米的门面房,2002年,某区政府招商引资来开发商对A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某房产公司和我父亲签订了一份安置协议,协议上注明房子盖好后在原地址原面积安置,房子在2007年盖好,因为种种原因,现在某房产公司对我父亲说原地安置是不可能了。想异地给安置,我父亲拒绝。我父亲现
我在长宁有套公房 目前已经在拆迁中截止日是今年3月9日 房屋就我妈一个户口 现在的安置是给一室户加动迁款 我想问一下 可否能拿到两室户 注:房间面积14.9 厨房4.5 卫生间隔用 他们说公房拆迁只算卧室面积 是否是这样 谢谢
房产证土地证都有拿到但使用性质为划拨,若拆迁有补偿?补偿怎样算?谢谢!!
我是外地打工者,去年在苏州望亭买了一套二手房,二证已拿到,但土地性质为划拨,对于此事我有去了解一些相关问题。网上有些人说只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便可由“划拨”改成”出让“。但我打电话去相关单位了解时说:土地性质是划拨办下来的就是划拨,没有必要改成”出让“,也不能改,其拆迁安置同普通商品房一样。不知是否如
2007年拆迁,公公的公房拆迁,拆迁协议中明确我和我爱人和女儿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现在我已经离婚,要求分割拆迁补偿的2处住房4分之1的份额,请问可以吗?
83年同时分配了职工住房和土地,住房分配后并不缴纳公房租金,房屋维护靠职工自己,一直居住至今,现在市政府一纸文件要将公房无条件收回拆迁另作他用,我们可以申请赔偿吗? 另外分配承包的土地也同时收回,可以申请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