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清水台镇二井地区,600平左右的宅基地动迁,主屋有六十多平,还有其它地上附属设施,主屋按1480/平计算,总价不到三十万,而且耕地未动,这种情况合理吗,不合理怎么办(至今拆迁公司未能提供正规拆迁手续)
我家是青川地震灾区的,位于县城边上. 之前已批有宅基地,宅基地也在县城边上, 建房层数是2层.并办理了相应的合法手续. 县城建好后处于黄金地段。建房的基础已修 好.建房的材料也都已买好.正准备建房子主 体的时候就大地震了.房子也就没建了。直 到现要占用我家的那块宅基地,只按非耕地 的价格算
07年宁乡金州乡以村上修公路为由拆了我的房屋,征用了宅基地,当时房屋折价处理,但是另修房屋的宅基地一直未解决。现村上用集体修建的房屋返还,但是要缴纳很多费用,本人负担不起,请问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
我是61年出生于盐城市圩洋村,系82年退伍回乡残废军人。多年来多次向村及上级领导报告要求解决建房宅基地,可他们答复市政府对圩洋村并不再安排宅基地,作为土生土长的我,难道要一直靠租房过日?如今一直上访,现在村里说补贴个十来万给我买经济适用房···我也不知道到底法律相关方面对这个是如何要求的,还想咨询有关专
我的宅基地在糯扎渡镇的一个小村庄,面积238平米,上无建筑,全被占用了,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怎样补偿才合理呢?
我老家在磐安,由于村里要修路,对老房子拆迁面积和补偿没有达成协议,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干部强拆了,我们到省公安厅和国土资源厅都反映过,至今仍没有解决。现在,村里又要将我们的耕地变为住宅,补偿标准仍然延用前几年的标准。请问这两项现在的补偿标准是多少?这样的事情我们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