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宋律师,我一个亲戚于他人共同经营一家钢筋拉直的小厂,前不久他的那个朋友去客户那送货与对方发生争执,被客户打了一顿,造成轻微脑震荡,之后去了多家医院,医生说不严重,但他要求对方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结果客户那边以经济诈骗罪报了案,最后他的那个朋友在去上海医院检查期间,公安机关逮住,至今拘留进20多天,可是我亲戚在这期间私自把对方的钢筋卖了一部分大约有20多吨,结果我这个亲戚也被当地公安机关在网上给通缉了,他现在没在工厂,厂里也没人管了,在外地老家躲着,昨天晚上他们那当地派出所去找他,幸好他不在家没抓着,我亲戚昨晚把这事给我说后,我就找了一个熟人,这个人也是公安,与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是同事,他说最好回来投案,可是我不明白的事,这个事情没经过调查怎么就以诈骗罪的名义在网上给通缉了呢?还有他的那个朋友怎么在拘留所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啊,再说,他们于这个客户合作的时候,客户好几次往厂里泻原料钢筋的时候,客户有时候也不过来,只让拉货的司机把货泻玩后就走了,也没打什么收到条之类的收据,再说从一当初于客户加工到现在对方从没付过加工费,他那边还有我方的押金,到现在为止厂里还有一些他们过去送过来的钢筋没加工放在那,我亲戚大体算了一下,他卖的那些有20来吨,加上厂里剩的原料,还有他们欠我们的加工费,押金什么的加在一起,足够弥补他们给公安机关报案时所说的骗他们有90吨钢筋这个数额,况且他们报案的这个数,是他们自己说的,我想问一下宋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本人系经营海鲜生意,通过一朋友认识黄某,黄某对我说可以将我的海鲜拉到广东卖高价,并与我写担保书称“他担保将货拉到广东毛某处卖出,并负责收货款,如果出现意外将赔偿我们所有损失”之后几个月黄某一直都在躲避并称毛某未付钱,后本人经与毛某联系得知毛某己经将钱付清,但黄某至今躲避,请问我的这种情况是诈骗还是经
我是辽宁省人,在桂林做生意,于今年5月与一个叫张娟的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交了6000元技术转让费加盟了一家彩沙画制作,张娟声称自己是重庆一家公司桂林地区的总代理,我让她提供一些相关证据,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当时我也没太在意,只是观察了几天就与她签订了加盟协议,加盟后才发现按其传授的技术根本无法做出符合标准
我是一家毛纱企业,供应桐乡的一家生产衣服的加工点,供应了价值7万多的货物,12月16日,公司发现他联系不上了,12月18日公司的人赶到桐乡发现人去楼空,人也联系不上。他付了10000多元货款,还欠55000左右。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他说没带身份证,后来告诉了我们他的身份证号码。20日报案后,公安局查询他的身份证号码,发现
我在网上经朋友介绍买了一套软件,价值4万,当时我买软件的时候我问卖家是不是发QQ日志的软件(我朋友有一套就是在QQ空间发广告赚取流量),卖家也不回答,我说我不要发日志的软件,卖家就说是赚钱的软件,他说买后可以赚多少多少,于是我就给他打钱买了一套,买后我用了两天发现软件是赔钱的,根本不赚钱,于是我找卖家退
事情是发生在去年3月,家里新房装修找一从事装修行业的人负责,因为是父亲找的以为是我父亲的朋友,就没签合同。后来我才知道那人是父亲看到广告找来的。那人说先付一万元用于首期装修材料。我就给了他,他买回了东西大约价值5000元左右又要下一笔装修费,借口资金紧张,当时跟我说了不少好话,也就相信他了。再次给了他1万
2005年我哥哥用我名下的房产作抵押,在个人手中借了10W,将房屋的发票等手续押给了借款人,当时没有公证.期间将此房产转卖给他人没有过户(因手续押在了借款人手中).现在借款时间已经到了,我哥没有偿还能力,借款人已经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还款,但抵押不生效.借款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到了执行厅,执行厅认定没有还款能力要执行房产
我一朋友是做贸易的[没有注册公司],在一家供应厂家定做了一套设备给客户,和供应厂家也签订了销售合同,设备合同总额为4800元,预付了1000元定金给供应厂家,合同里注明了交货完毕后余款3800元一次付清,我朋友也和供应厂家协商把设备送到我朋友的客户处收到货款后一次付清余款给供应厂家,可是当我朋友收到货款后因为资金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你们辛苦了!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甲方)在去年十一月份与浙江一家电子厂签订了一份《委托开发协议.开发控制板》,开发费8千已付.对方答应一个月开发出合格样品一套给我们测试,确认,在下单生产前支付30%的定金(已给乙方),交货验收合格后交60%的款给乙方.余款10%30天后付清。(可他们一拖
我家住杨凌的一个朋友从去年四月份以各种借口从我这里借钱 ,出于信任,一直都没有打借条,而我自己也不是有很强的经济能力,款项都是我从其他朋友处带利息借过来的,一直到今年累计借款大约快三万了,我自己现在被别人催帐,我去找这个朋友要,他说没有能力偿还,而且我让他给我补张借条都不肯,我最后跟他协商的结果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