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婚后我老公家分得的动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
此动迁房属于我老公家的私房。当时户口本上的户主为我公公。动迁时是数人数,但是因为是私房,所以也算面积。动迁时,我的户口虽然不在其中,但是动迁组要求我们提供过结婚证。另外,我儿子的户口也在里面,所以当时分配时也计算了他的人数。
男方的祖遗房产,动迁后新建的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诉,具体详述如下: 房子系男方祖遗房产,建造于30年前,一直是祖孙几代共同占有维护。男方丧偶,于2005年于另一女方登记结婚。2006年房子拆迁,用动迁款在新宅基地上新建了一栋房子,房子建造及宅基地购置款项都是来自动迁款。 具体想问一下: 1.这栋新建的房子中属于男方的那部分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他
我父母想为我买一套住房,并且房屋产权想登记我的名字,首付款是我父母出资,月供由房租来养,但是我已经结婚了,那该房属于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么? 如何保证该房只属于我个人呢?谢谢
夫妻在1996年结婚,1998年孩子出世,2001年女方父亲过世,留下一套房产,2008年夫妻协议离婚,男方以为该房产为女方应有,所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该房产及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现有朋友提醒说该套房产男方也有所有权(因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且就算继承时房产属于女方,但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
父母生前经过公证,将名下的房产赠与女儿,那时女儿已经结婚,公证书上只写女儿的名字,这样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么?因赠与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户名还是父亲的,若女儿现在离婚,这处房产怎么处理?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离婚。乙女要求分赠与的房子,请问乙女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甲父已去世,甲母还健在)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过户到甲名下。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房子壹套是立协议人甲父、甲母共同所有,现决定将上述房产全部分给儿子甲,产权亦归甲所有,甲表示同意),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
我和他是2004年结的婚,婚后有一女孩,2007年他和别人打架后至今一直没回家,期间回过家看过几回,但是都没在家住,2009年突然提出和我离婚,我没同意,之后我上班,孩子由她母亲带,2011年4月他又提起诉讼,和我离婚,2006年他家动迁,他是农业户有地,动迁所得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