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厂的一名职工,03年在部队退伍,因为父亲是电厂的职工,04年进入电厂,同年9月份分入电厂的辅助企业,企业一直只为我缴纳两金,所谓两金,也就是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但是主业的职工缴纳的是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也应该跟主业的职工待遇一样?
与公司签合同后却没得到一份,现在我不想做了是否存在辞职、违约问题
我是与一家劳务公司签的合同,当时签的时候公司以没盖章为由说盖章后给我一份,但现在我在用工单位做了几年,现在用工单位要更换我的合同岗位,我不喜欢那岗位想辞职不做了,但合同没到期,我也没合同在手,如果我强行不做算矿工或违约吗?我能向用人的这公司追究什么赔偿? 合同至今未给我,而我目前所在岗位为固定岗位,
农村非农业户,在85年在社办企业工作过,企业倒闭,现在国家有相关的政策吗?年龄大了。又有没有地。怎么办,有退休养老保险吗?
2006年本人向公司(区直集体企业)写辞职申请,但是本人没有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同意的文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目前本人的档案还在原公司。请问本人写的辞职申请是否有效?
普通合伙企业要分开,法人代表把钱存在自己账户,现在又转移。想赖账。
俩家虽然一起干但是我父亲不在这个厂。在另一个厂,对方是法人代表。好些年了,都没分红。但最近两年才少分了点。对方总已扩建厂为由,要用钱,就不都分了。我父亲也就同意了。我在这厂工作,他家的儿子三天两头弄事。放任代表眼睛瞎了。所以他就让他儿子管。可是现在明显的在捣钱,最后闹崩了。现在已经在算账。对了我们是
2004年,我们院的几家人共同出土地和钱修了一条公路,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所有的人都农转非了),而04年修的路也被一个企业做为了他们公司的货运道,请问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其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个人以村民小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注册了小村石英矿,期间一直个人经营,除缴纳土地使用费外,没有给集体交一分钱,后该矿被注销,为经济纠纷发生争议,是否应当认定乡政府是该矿的主管部门?或是国土局?
现在村委会把这片土地私自承包给本村一个村民。我们全体村民是否可以依这张土地正向村委会讨回这片土地的使用权和耕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