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贾某和已某发生电话冲突,对骂起来,已某就带着凶器和其他的人,找到了贾某吃饭的饭店,到了那里拿刀就砍贾某数刀,可是已某带去的人又拿凶器扬刀要砍和贾某吃饭的人,被和贾某吃饭的人把刀夺过,一刀致命,都已经投案自首,唯有已某没有被抓捕。这整个的过程都和已某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已某不带人去滋事,也许就不会导致于死了一个人,已某应付什么刑事责任。谢谢。
交通事故最先没撞到,报了交通事故,交警叫自己协商,协商没成功,打了第二次交警,交警说叫他接电话,他不接。交警说既然没伤人就叫走。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就自己钻到车轮底下去了,开走的时候就伤到他了。去医院我们把钱全部交了,现在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回家休息就得了,但是他现在不出院,他说他去问了其他医院,别的
涉嫌故意伤人我们和他已经私了了,他也已经去派出所签了字撤诉了,已经被拘留了一个多星期了,像这种情况检察院会不会起诉他。检察院说放人但是到现在都还没放。 属于轻伤
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在拘留15天后,检察院发给我一张逮铺通知,事情是这样的,1月6号,我老公开车在北海市贵州市场红绿灯出了车祸,开头没伤到他,报警了,交警说没上当人,叫自己协商,没成。,有报了第2次,交警叫那人接电话,他没接,交警就说没伤到人你就走吧,谁知道走的时候他老婆去搬反光镜,不知道那人什么时候
我们已经私了,他也已经撤诉了,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内容如下: 本人钟章海(男 身份证号450521197003241518)于2011年1月6日11点30分左右在北海大道与贵州路交叉口处和黄先生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当时黄先生打电话报警,并向我询问伤情,我听不懂所以没回话。他又报了第二次警,没人来,交警说既然人没事,就说他可以开走了
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在拘留15天后,检察院发给我一张逮铺通知,事情是这样的,1月6号,我老公开车在北海市贵州市场红绿灯出了车祸,开头没伤到他,报警了,交警说没上当人,叫自己协商,没成。,有报了第2次,交警叫那人接电话,他没接,交警就说没伤到人你就走吧,谁知道走的时候他老婆去搬反光镜,不知道那人什么时候
疑问如下:1:法院在未通知原告到场的情况下对被告私下判刑,这个可以吗?2:当时判被告入狱三年并且赔偿原告2万元医疗费用,现在过去两年多,被告已被保释,但是还有1万多块钱未还清。当提交给法院强制执行时,法院方面却毫无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原告自身的利益呢? 希望能得到有效帮助,谢谢了。
涉嫌故意伤害被拘留,公安局要家属签刑拘通知书,但通知书上没写拘留时间,后来拘留一个月,家属问公安局一般刑拘是一个星期,拘留一个月是不是应该在通知家属要家属签字,为什么没有通知家属,公安局说通知书上没写时间,但是起诉书上有,公安局这样做可以吗
涉嫌故意伤害被拘留一个月,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要家属取
涉嫌故意伤害被拘留一个月,因证据不足,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要家属取保,没有证据公安局就应该放人,为什么还要取保 公安局说,如果不取保就起诉或者继续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