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拆迁补偿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签字,此协议是否能撤销。此房之前属于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拆迁时转为私房。 拆迁公司补偿对象是我,我父亲,与我母亲三个人。父亲在母亲未知情的情况下与拆迁公司签订了补偿合同,但是三份合同上都是我父亲一人签字的,(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母亲并没有委托给父亲签字)
如题,我和一广告公司签订肖像授权协议,当事人,授权日期和权力义务都有,但是没有关于报酬的条款,那如果对方现在不支付我报酬,我是否可以说这个协议时可撤销合同?我是否能追回报酬,去法院起诉有多少胜算?
1、开发商与我的口头协议中有两项,1项是是赔偿新建二楼住宅,2项是支付10万元现金,现金当时就支付了,赔偿协议中却未写明有补偿金额一项,住宅至约定时间仍未交工,而且我的赔偿金额数与他人相差几十万元,拆迁区整个拆迁过程金额都保密,我能否申请撤销补偿协议。
企业打着为地方政府办事的旗号,以地方政府已批准该作价标准为由,与信以为真的村民签订的协议是无效拆迁协议,还是可撤销拆迁协议?村民签字后,有人到地方政府核实情况,地方政府表示从来没有接触过那个企业,更妄谈批准。已经签字的村民现在都觉得自己被骗了。 补充:那个企业现在已经逃跑了
丈夫欠下300万元债务,债权人起诉夫妻俩归还借款,后经法院调解原告撤回对妻子的起诉并与丈夫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后法院制作调解书,明确该债务由丈夫归还。嗣后夫妻俩协议离婚,处分了前一案件中保全的两套房子,夫妻俩每人分得一套房子,执行过程中,法院考虑到夫妻俩每人仅有一套房子,执行丈夫的房子的时候需要出安置费
我母亲在2010年4月去世。弟为了多得财产,以口头、电话、短信、在楼下叫骂、到家里胡闹、持刀砸门、去单位胡闹等多种方式,要求兄妹答应他独得财产的要求、使我们的正常工作生活受到影响。无奈之下,我们请律师帮助协调,按照他的要求签下了不平等的协议。 2010年11月,弟因车祸去世,我们不再怕他了,想撤销以前订立的协议
房租每月是五百,我的银行卡是本地的。不存在跨行费,他去年下半年打2800,今年上半年又打2900,总是打不够,我可以单方解除,让他立即搬出吗? 房屋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接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意将位于宝鸡市 #### 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经双方查看,房屋设施完整,乙方也
这份协议的性质及法律效力,现在涉及离婚财产分割争议,甲方能否单方面撤销?谢谢了
房屋转让过户协议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作单位: 住址: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
农村房子有房产证(我父亲的名字,80年我父母结婚,86年两人盖的房子),政府协议拆迁,父亲不在家的情况下,母亲被蒙骗签字。签字后房产证被收走。请问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撤销?到法院起诉吗?起诉的对象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