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事的是II类医疗器械经营,2010年7月因旧城改造原来经营地址拆迁,转到距原址300米的新址处经营,今年3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1.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原文:(第十八条 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变更质量管理人员的,应当同时提交新任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职称证书复印件;变更企业注册地址的,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及存储条件说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同时提交拟经营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相应存储条件的说明;变更仓库地址的,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后仓库地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及存储条件说明。) 已按要求补办了变更相关资料申报。 2.处罚决定: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责令改正;2.罚款5000元。 原文:(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请问我应该怎样履行这样的行政处罚决定?
律师: 您好!向您咨询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事情是这样的,我所在公司的老板和另一投资者合股开了一家经营医疗器械的公司,我担任了这家合资公司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现在因为一些事情我老板撤出了合资公司的股权,我个人也没和这家合资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但是现在这个合资公司的医疗器械经
无证经营烟草属于是么违法范畴(是行政处罚还是违法犯罪),金额好像2800多元,被罚款600多,不知道
现在要签证,心里不踏实,请高人指点,也没拘留,就是留了指纹和罚款,公安机关是否留有案底,开无罪证明会不会遇到麻烦。谢谢! 无证经营烟草属于是么违法范畴(是行政处罚还是违法犯罪),金额好像2800多元,被烟草部门罚款600多元,不知道会不会影响我去意大利工作。
如果企业因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不参加年检(变象注销),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您好,我的公司因为国家一些政策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了,年检也没什么必要,说白了企业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就这样让企业黄了,工商部门会处罚吗? 其实就是咱们山西的煤矿整合,我们公司本来是依赖一些小煤矿的瓦斯发电站,结果煤矿全关了,公司也没法继续经营下去了,想注销,听说不年检可以自动注销?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