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住宅区,有“居民甲”借“业主委员会”(未向本地方管区登记)之名,向本住宅区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当物业管理单位接管后,居民甲没将物业管理费交给物业管理单位,本住宅区业主多次向居民甲索回物业管理费,居民甲都是找借口回避。时间已是3个多月。 请问:1、“居民甲”是否成立诈骗?2、诈骗多少金额可立案。
这人知道我邮箱密码 我不管怎么改他都能知道 我每次有交易记录他总是插手 几年前玩游戏他就盗过我账号 前一阵子我用淘宝交易时他又把我支付宝上的钱转到他的QQ里 这个人QQ我有 还有聊天记录和交易记录 要怎么举报他啊 这样的人能抓到吗? 我看网上都说公安局不处理这些东西喔
1.牛某向我借款2000元,借款时写有借据,借据有手印、签名、身份证号。但是到还款日期联系不到人,电话打不通。请问我是否能向公安局关报案起诉他诈骗罪? 2000元能否构成诈骗罪? 2.牛某向郭某借款9000元,分几次借走,只有手机短讯为证并无借据。请问是否能追回借款?
利用网络游戏购买装备,诈骗我汇了300元,之后还要让我在汇398元给他,我问过很多人都说被这个人骗了几百到一千。这样的人在继续下去不知道要害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