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判决的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判决书,涉及在中国的财产,能在中国执行吗?
我父亲是中国公民,持美国绿卡.于2008年1月在美国同一个美国公民的女子结婚.去年(2009年)9月我父亲不幸中风,这名女子离弃我父亲,并向美国法院提出离婚.她在离婚起诉书上提出要平分我父亲在中国的婚前财产.我父亲在中国广州有一套房改房,这套房子是1990年买的.我母亲于2002年3月过世.另外我父亲在中国的银行有几万元人民币的
我们结婚12年了,孩子在今年不幸去世了。他在最近的三年多以来一直都有外遇,孩子在去世的同时又留下一个疑问就是血型不对。他对我的背叛、失去孩子的痛苦以及血型的不符,思前想后都无法和他生活下去决心和他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在结婚登记时他妈给买的房改房,以我丈夫的名字买的。我没有正式单位一直在外打工,他在
我与2000年5月结婚与2009年离婚,当时法院进行调解无效后给予离婚,但是在调解书上没有对财产的分割,因为当时双方都没有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我现在的房产是我的名字,是2000年3月买的房可房产证上的日期是10月,我现在想卖掉这个房子还要对方签字吗?另外法院的调解书上没有明确房产的归属,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充说明?
各位法律前辈:因为夫妻关系紧张,每天都生活在互相折磨之中,我想和他分开生活,但为了孩子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不想离婚,好让他也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我指的是非货币形式的),可我们家的钱财都掌握在我丈夫的手里,我基本上没有支配权,我多次要求分割财产,他都不同意,说除非离婚,彻底分干净,请问我能要求分割家里
丈夫现在有女朋友,他们也同居过,但是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女朋友还曾怀孕,我们已经分居2两年,现在我们有买房子时20万的债,和10岁的女儿,如果离婚的话会怎么判,能判他重婚吗?孩子能给谁,债务怎么还,谢谢急求帮助!!!
离婚时丈夫有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其他股东,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能分割吗
离婚时丈夫有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其他股东,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能分割吗
你好;我是07年结婚的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婚后我们共买了了两辆车子,一辆轿车,一辆拖头车 在离婚时,协议中只提到房子归男方 男方支付给我五万元人民币,那两辆车子都没有提到,请问我还能分割吗?
3年前,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当时为了孩子我没有把婚后购置的房屋进行财产分割,现在可以上诉争取我应得的那部分财产吗?还有现在我前夫还不让我探视孩子,我可以争取探视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