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生于1988年11月6日,小孩生于2008年8月8日。和男友相识于2006年8月,两人在一起相处了四年多,由于感情不合分开了,小孩归他。我至今没找工作,所有积蓄被男友偷偷取走,他说这些钱就当作是我还给跟他在一起四年多的生活费,他这样做合法吗?请问我需要缴纳小孩的抚养费吗,如果要缴的话,怎么算?
我是协议离婚没有要男方任何财产,以前给抚养费的但是给了孩子都用不到,现在男方家里连孩子的基本学习费用都不给孩子交,所以我现在不想给了想等小孩长大了一起给小孩,我就是想问他有没有权利去那这个不给抚养费来告我呢。 但我没有要他一分钱家产啊
2008年超生了第二胎,当年小孩已上户,2009年计划生育办有关人员到家中说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费用高达2万元. 我想知道,上户以后还要缴纳这个费用吗?
我今天去应聘夜总会服务生,那个经理说为了搞好关系叫我买了4包中华,我没有推辞就买了。后来说上岗的时候必须要缴300块伙食费,我说不在你那住不在你那吃为什么要交这个费用,他说这个事便于管理。他这样做合法吗?是不是骗子??如果是骗子,该怎么样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盼望您的解惑!
年龄不够结婚,没结婚证,有小孩 但是我们要分开 孩子现在 是跟母亲姓我要给抚养费么
年龄不够结婚,没结婚证,有小孩 但是我们要分开 孩子现在 是跟母亲姓我要给抚养费么?怀孕的时候她说是上她的户口 ,我们说好我们结婚两家都不迁户口,在她们乡下办了酒席,现在我们分开了 她说要抚养费,我该给么?她够结婚年龄,而我不够 这样生小孩我会不会坐牢或者罚款?如果闹上法院我能拿回孩子的抚养权么?? 要是
关于析产房产权过户和出售的有关规定和需要缴纳给房屋交易所的一切费用和税收的详情
我和我的前妻于2006年11月在蚌埠市区共同办按揭买了一套房屋(其实首期和别的一切费用都是由本人负担的)。2,3年前我们由于感情破裂而分开,经过蚌埠市法院我们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为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个按揭房被判给了我,而我也付给了女方相应的钱物。但是当时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现在我需要
因开发商无发票原因,造成契税需要缴纳4% 您好。我于2010年12月6日 全款支付开发商购买房款,开发商出具合同、及收据。因暂时无发票,说等有发票再开出发票,办理房产证件等相关手续。中间一直在催问房产商,未果。谁知2011-01-01 国家出台非首套房购买契税需要缴纳4%。请问专业人士,因为开发商迟迟未开出发票原因,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