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天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主责,非机动车次责,交警说天津市政府规定这样的主次责就是8:2,请问有这样的硬性规定吗,谢谢
机动车由西往东,非机动车有由东往西到路口往南拐时发现机动车飞快行使变站在了双黄线上,机动车从由西往东车道跨越双黄线到由东往西车道把非机动车辆上的人撞死
我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在小区内与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我的车上没有碰撞痕迹,而非机动车人受伤了,还要做手术。我的车只有交强险,手术费用要好几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给我出出主意。我的电话是:13761000619 (事故责任书说是全责,我没有签字。)
具体情况如下:甲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乙方(机动车驾驶人员)事故经过是:早上8点10分左右,甲方驾驶非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离开西面非机动车停车线的时候正遇黄灯,而乙方是由南向北行驶方向,当甲方行驶到十字交汇的时候,正好黄灯跳红灯,甲方及时刹车时被乙方机动车撞伤,相撞的时候正好甲方是黄灯跳红灯,而乙方
我驾驶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电瓶车由南向北。途径T型路口,我车已行至路口中间,电瓶车已看到我车还强行转弯,我减速踩死刹,幷及时往右打方向躲避。电瓶车撞在左前大灯和左倒车镜上了,伤者右软肋骨折。请问这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谢谢了
今天早上,在非机动车道上,后面驶来的一辆雪弗莱和我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我没有受伤但是划伤了对方的汽车,交警认定双方各付一半责任,那么赔偿时应如何进行?是保险公司说的那种我修他的汽车,他修我的自行车吗?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致非机动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双方负同等责任该如何理赔
令机动车驾驶员已拿出7400元医药费 机动车驾驶员所属车辆也投保于第三人
我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同时在我右侧前方的机动车道有辆电动车与我同向而行,到了前方的人行道,电动车突然向北转弯而行,我发觉不对后,立即采取避让措施,按喇叭的同时并减速踩刹车并向左侧道路靠使车辆停止,但电动车辆并没有看车而是直接过马路,没听到我的喇叭声继续过马路,我因在机动车道正常行驶,
我开车直行在绿灯还有4秒结束的时候通过停车线,与从左至右的非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驾驶员未带头盔,导致其头外伤、脑震荡及右胸2条肋骨骨折;2车不同程度受损,我并未违章行车,这种情况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呢?损失又由谁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