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出租人,与一家单位签订了三年的租赁的合同,现在执行了快一年,但该单位因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半年租金(租金半年一付),屡次催要无果。现在我想提前解除合同,该如何操作才行?
屡次催要只是以电话的形式,那如果我要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得先发一个书面的要求支付租金的函比较合适(当然,我不想介入官司)。另外,经济纠纷的债权方同意由他们来支付房租,但必须签订一份合同。那样的话,在我和承租人还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和后面的那家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最近把房子租给别人,房客说是小孩念书离家近一些。可是周围邻居反映他们偷偷搬进去两张麻将桌,有人在里面打麻将。他们也比较低调,但是邻居们肯定不开心的。我们自己心里也很郁闷,好好的房子想租给好人家的。但是如果我们就让他们走人,因为合同刚开始履行,还没到期,他们如果说是朋友来打打麻将,又不犯法,倒要变成我
承租方5月2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为2011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 日。当日即付给出租方六个月的房租及1个月的押金。5月3日承租方由于其它原因不想承租此房,希望出租方退还房租及押金,请问出租方是否应退还房租及押金。合同规定租赁期内提前退租承租方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尚未到承租期。请问有何法律上的解释
违反单位规则制度解除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单位规则制度里有条:考核不及格,一个月后再考核,又不及格,则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本人有一个地下车位,租赁给一家单位使用,合同约定租赁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2月30日,在2011年4月1日租赁方打来电话告知我们因特殊原因不租了,要退车位,退租金。因是第一次出租车位,自己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因是第一次办理这种事件,我可能存在知识欠缺、经验不足,在合同的约定中留下隐
我们在今年3月17日签的合同,一年期,四月末他通知我解除合同,没有原因就说是上面的决定,提前三十天通知我,让我干到五月末,请问我还能得到赔偿吗?我们合同到现在都没有发下来
本人与2011年3月13日,在吉首大学校园内租房,房屋是一个套件,是三室一厅的房间,房东将房间的客厅隔开,加装一扇门,从而,改成4间卧室,在租房时,曾口头(不过有短信为证)答应说,如果夏天天气热,可以加装空调,但是每个月需加付30元房租,可是,前几天,我提出需要安装空调时,她要求我加她每个月40元房租,而且要一
我于去年9月将店面出租,租期为5年,年租金为:第一年3.6万,以后逐年按10%增加,租金按年度支付。现在政府在此招商引资,年租飙升为每年15万。但承租方又不涨租金,因此我想将店面收回,可否?如可以,那如何进行赔偿?(合同中未对此方面情况做规定,承租方也只交了200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