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新区建设的土地征用赔偿标准为3.8万每亩,丰产果树赔偿标准为60元每棵,青瓦房的为200多一点点每平米,政府强行征用土地,并且不通过合理方式解决与民众的利益纠纷。
我觉得这样的标准很让老百姓质疑,因为没有看到省部级的红头文件,很多说法都是没有说服力,加上对当地的财政收入一点不了解,财政收入不公开。能否得到一个让我信服的赔偿标准,又如何去挽回该有的利益?
方老师: 您好、我代替我的农民父亲向你诉说(原因他不会上网)。家住杨凌高新“试骗”区的我依靠父亲40余亩的果园苗圃为生.现在要被征收、我们只能配合政府做征收工作,但是补偿资金根本都不够今年投资到地里的费用,与国家补偿文件相差悬殊特大;实在太少、太少.心血10年毁于一旦.还请老师给个明理的解决方式。
政府征用的土地,用于政府建设用地与用于商业用的地,对农民的赔偿标准一样吗?赔偿的数额与土地实际所卖的价格有关吗?如:土地买到90万/亩,而农民仅分到8万/亩,合理吗?
老师好:请问一下,修水利占用到农民的农田,村委会有这么一条规定:占用0.2亩(2分)以上才有补偿,2分以下的就没有补偿,请问这合理吗? 被占用的农田达不到村委会规定的2分以上,那还可以不可以向村委会提出补偿呢?
你好!我在2005年承包别人的土地上建有一养猪场,先此土地被河南省三门峡市工业园征用,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