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买了一辆新车,1.3排量的,还在麼合期,才跑了1000多公里,前一段时间在307国道晋县段被流动测速仪照相超速。我平常最快也超不过70公里。他们却说超速23/100,时速99公里。交警队给邮来了张照片,不太清楚(单凭一张照片就能认定超速吗)。我不服怎么办?谢谢帮我答复。
我户口在农村丶妻子与小孩户口在城区丶现已迁入农村丶已在农村交了社会抚养费丶计划生育证明丶已证明计划生育无问题丶社会抚养费已征收清丶地方不给收据丶城区计划部門说他们有权重征社会抚养费丶天天到我家闹丶问各位律事我该如何应对
我在番禺的。流管中心人员来公司收取治安联防费和外来人员管理费。拿出的文件是02年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复印件。说代表公安机关与劳动部门收取上述两项费用,只收取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每个人两项费用80几元/年。 请问这是否属于乱收费项目?
我在邵阳县红石连接线由西往东方向被查超速,该路段未设限速标记,当时也未见设点执勤,只有一辆警车停在路边,后被告知违法超速.请问这类查处是否合法?
1。 国道上限速30公里每小时 2。 未设置明显的限速标志(几乎所有同时被罚的人都没看见) 3。 未设置“前方交警测速”标志 4。 超速70-80%,按规定罚款600并扣6分,但是当场交现金则罚200不扣分 注:事发2011.1.49日下午4:30左右,国道G321线4811米处,本人是当事人,由于赶路,交了200走人。事后越发觉得不爽
“目光测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朋友的车在河北省故城县郑昔公路12公里800米处,被“小型客车”上的人拍了照,说“超速”!请问:“随意抓拍”和“目光测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