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了一个格子 说是买二赠一 所以当时租了三个月 第一个月正常结算了 第二个月要结束的时候联系租用我格子的店家 竟然说自己要结业了 而且这个月一样没卖出去 根本就不可能 她这个月营没营业我都怀疑 可是合同里面已经说明如果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并且给对方带来经计损失的话 是要赔偿的 等我要去找她的时候 她竟然一走了之 把我的货放在了隔壁店铺那里 人打电话就是不接 该如何处理呢
我二年前租了一间店面,签约是五年。属于那种间接性的租房关系。我们是没有和楼房老板直接签约。是找“中间人”签的。当初签约时押金是每月400元。共54个月嘛。押金一共2万多。现在我们的那个间接“房东”不安时交房租给楼房老板。我们每月都是按时交租金。没有欠过一次。现在楼房老板要我们给他直接签约。可是那个间接“房
甲方与乙方签定合约。内容就是甲有权购买某物业。乙没有。乙想甲把房产权转让给乙方。甲协助乙办理手续。乙付甲一定费用。现在问题是物业不卖了。把交的首期什么都退还了。不是甲不肯转让。甲之前也帮助乙办理了许多手续。但是因为物业不买的关系。乙买不成。请问乙有权利要求甲退还之前帮助转让房权所付的钱吗?? 但是。
格子铺因为要改行所以和我提前解约,但是未经我同意就先把我放在格子里的货给下了。清货时因为个人原因,我没有清货,后来发现出现了问题,有两样东西少了(这两样对方在清货时也没看到,还说没有上货,但是账本上确实记录了是上了货的),还有就是没有结账的部分对方误以为结过账,我一时间也没有反应过来。另外对方在结账
在此新年之际。先祝愿您以及您的家人。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下,我叫初小杰。您叫我小杰就好了。我的职业是发型师。家乡在潜江。 这份合约是我在2009年8月1日在武汉与人合作开设美发店是签的。是我自从14岁出道以来第一次与人合作 但是从开店到我离开。我都未有过一分钱的分红。由于
我去年9月初在联通营业厅买了一台联想乐phone手机,买手机送话费,办了个联通3G号码,说好每个月会返还15元话费,10月份手机摔坏了,修理费太高不想修就又花钱在手机店买了一个摩托3G手机,还用原来的联通3G号,但是今年2月发现这几个月的话费都没有返还,问了联通说我的卡没有和原来的乐PHONE手机一起使用,所以不返。但是
我刚转租店面房三个月,当时什么合同都没有,房租三个月一缴的,现在房东突然说等房租一到期就收回房子【房租到期还有两个月】责任在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