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拆迁,公公的公房拆迁,拆迁协议中明确我和我爱人和女儿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现在我已经离婚,要求分割拆迁补偿的2处住房4分之1的份额,请问可以吗?
我外公是沈阳铁路局的一名铁路职工,其单位分配给他一套公有住房(有住房证未房改和购下),我从小一直与外公、外婆三人共同生活(1971年至今),外公1998年过世后外婆由其儿子领回家赡养至终,我一直居住在此套公有住房内,房租费由铁路房管所收取,近来南昌铁路局为改善铁路职工家属的住房条件准备把铁路家属区拆建成经济
父母(已去世30多年)有一套公房,我们几子妹结婚成家后相继搬出这套公房也已有20多年,这套公房一直由弟弟一家人和长期残疾的姐姐居住。前年弟弟因病去世,现在这套房便由弟媳和她孩子及残疾的姐姐居住着(房屋承租人也从原我弟弟的名下更改为弟媳的名下)。现在这套公房要拆迁了,从法律上讲,想请问: 1,长期(50多年
我父亲八十年代租了某房产公司位于A地的一间约60平米的门面房,2002年,某区政府招商引资来开发商对A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某房产公司和我父亲签订了一份安置协议,协议上注明房子盖好后在原地址原面积安置,房子在2007年盖好,因为种种原因,现在某房产公司对我父亲说原地安置是不可能了。想异地给安置,我父亲拒绝。我父亲现
属房管所的平房拆迁,公公是承租人有户口的儿媳能否得到补偿。现承租人已回迁,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儿媳如何主张居住或得到补偿的权利。
各位律师您好!问题如下:爷爷有两个女儿(本人的大姑二姑)一个儿子(本人父亲),爷爷名下有三间公房,即公房租赁合同上承租人为爷爷,现在爷爷奶奶住在其中一间,爷爷大女儿住在一间,本人及其父母住在第三间,居住时间已超过十年(已成为共同居住人)。1,本人父母长期不和,没有办理离婚,如果三间房遇到拆迁问题,母
问题如下:北京公房拆迁,安置款或补偿款是否都属于承租人?共同居住人户口也在拆迁地址,有没有补偿?共同居住人是否是被拆迁人或被安置对象?万分感谢各位律师!!
我在长宁有套公房 目前已经在拆迁中截止日是今年3月9日 房屋就我妈一个户口 现在的安置是给一室户加动迁款 我想问一下 可否能拿到两室户 注:房间面积14.9 厨房4.5 卫生间隔用 他们说公房拆迁只算卧室面积 是否是这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