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姐姐杨萍2011年4.17日晚,被他的丈夫罗伟在新疆霍城县64团糖厂的家中残忍杀害。18日他还照常跑车,拿走姐姐放在店中的提货款,还他在外面的帐。并用姐姐的手机给我们家人和姐的朋友发短信说,姐到乌鲁木齐提货学习去了。19日他回到尼勒可二牧场交给他妹妹一些东西。告诉他妹妹他杀了自己的老婆,。他弟弟报的警,说他哥哥杀人了。20日凌晨5点伊犁垦区刑警和64团派处所民警来到我妈家,告诉我们,姐姐被害。家里沙发上,垫子上,地板上,全是血。但是现场没找到姐。经审讯,他交代他用刀把人砍死后,把凶器和人扔进伊犁河了。又根据他的交代,警察在63团的一个地方。挖出了他包了尸体的小被子,上面也沾满血迹。我们全家陷入巨大的悲痛中,也相信法律会制裁他,可让人悲愤和不理解的是,5.11日杀人犯被取保候审一年,已经被他弟弟保释出去了。伊犁垦区公安局说不知道检察院为什么不受理。13日我们又到检察院讨说法,检察院说公安局提供的证据不足。因为没有找到尸体和凶器。请问这种杀人犯被保释,合法吗 问题补充:让我揪心的是,他们的孩子19岁的罗杨健博。问我的一句话,二姨,我妈这么善良,这么好,为什么会被害死。杀人犯还能被保释?我姐常年遭受家庭暴力,并多次报警。今年4月起诉离婚。在姐姐店里我收拾她的遗物,发现她年前写的一封遗书。(这也让公安局拍照了,)罗伟经常威胁要杀她,而且是你们全家。她说如果我不明不白死了、、、、、
大家给我评评理 天理何在 国土资源局私自转让我土地 颠倒黑白
2001年,丰润区国土资源局在本人(姜女士)未到,证件未到的情况下,擅自将本人北关的一处地基四邻位置进行更改,理由为“离婚后,四邻需要更正”。本人发现后立即要求土地局改回,但至今未得到解决,甚至还在我查找的情况下将我的地基批在了别人(谷先生)名下。因土地有争议要求停止给谷先生发放土地证,国土局在这种情况
我在外打工期间,我家里的老婆孩子被人残害并纵火灭迹烧了房子,犯罪凶手家里很穷,我去信访局寻求法律国家援助,都没有结果,怎么办呢?我现在一无所有,打工也没心情,经常想自杀,经常想打架。。。
我是被我父亲7岁那年给了我舅舅当儿子的,我舅舅无儿无女!从小对我也不怎么好!然后我参了军, 退伍后在外地找了一份还行的工作户口也就迁到了外地 但一直有抚养舅舅和舅妈的行为。 后来给他们办了五保户 现在也一直有给他们寄钱~! 而且还拿自己的钱给他们修了房子 但因房子修的早就没有房产证!现在他们年龄大了,最近
法院的执政效率是多少?到底中国的法律是否还具有强制性?而人的道德又何在?公平、天理又还有吗?
当时车上共三人:甲(司机)、乙(工人)、丙(受害者)。都是厂的工人。外出安装返回路上,不慎将车堕入沟里。其中甲乙两人安然无事,而丙因车上工具压得伤势严重。经桂林市人民医院外二科吴显培医生诊断 1.胸口椎体爆裂性骨折并移位;2.脊髓损伤并截瘫;3胸挫伤;4.蛛网膜下腔出血。 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造成一级残废
朗朗乾坤, 我就不相信没有讲理的地方了。也不知道事情能不能解决,就当是有“病”乱投医吧!我是一名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西王岭村村民王有堂 ,家里承包30年土地证上的一块菜田由原来的0.36亩无缘无故的被邻居占有0.12,经村委会解决已经给地量给我家了,对方当时也已经认可,谁知没过几个月对方又把村委会分给我的0.12亩
我是一名搞餐饮的,是一间小快餐店,去年市动检突然下来检查,到各饭店要检疫票,可以说各店都没有,原因是市场上的检疫员就没给检小票,每个卖肉的卖鸡的出点钱就行了,他们突然下来问我们要以前的检疫票我们往那里给他们找,没有他们就罚款,有的要七八千,有的要一万多,我们没里他,他们把我们起诉到法院,到现在要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