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原集体土地,退耕还林归谁所有(承包人还是原土地所有人)?
我于2001年10月公开竞标在距家7公里的邻镇承包土地及荒坡约35亩,承包期为30年,总投资30余万元用于生产配套设施(房屋、水池、灌溉、开荒种植)。承包时国家无退耕还林政策, 2003年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当地实施,当地政府将我承包的30亩地与其他村统一纳入退耕还林申请全部退耕(由村上上报的),承包上地种植桃子等果树。第一年国家进行粮食补贴由我个人领取,第二年国家专项补助款通过银行账户打款,却是打到甲方(发包方)的农户账号上。请问承包后国家实施的退耕还林的补助到底归谁所有个人承包原集体土地,退耕还林归谁所有(承包人还是原土地所有人)?
退耕还林的受益人和土地的承包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如何处理之间的权益纠纷
过去承包人把土地租给了缺少土地的人耕种,在租用期间,租用土地的人未经土地承包人的同意,擅处将租用的土地退耕还林到他的名下,十年左右了,现在承包人手中拿着农村土地承包证,可租用土地的人手中却拿着一本退耕还林的林权证,而对如此事实,该如何处理。
2003退耕还林时,别人都不栽树。在没有书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我栽了59亩落叶松树苗,得到了政策的补偿。现在其他人看着眼红,想分这片林地和这几年给我的补偿款,说是归集体说有。树苗是我自己买的,也是我自己栽的。应该归谁所有,个人还是集体?
退耕还林土地补偿应该属于谁?(土地承包者、当任干部还是政府的欺骗)
1、2005年,我们被政府退耕还林的土地补偿被当任时期的干部或者亲友私自占有领取补偿费(当时从未公布),2009年新任林业站长将退耕还林亩数公示本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发给补偿,村民们才得知当时受政府和当任村干部的欺骗,领导们占拥了大片属于自己的土地补偿,鉴于此,村民们几次上访到贵阳市,但均被政府以欺骗和硬押的方
各位好 想咨询下,个人承包村里的土地30年,在合同期内承包人把土地卖给开发商盖住宅楼,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承包到期以后村里如果要收回承包权但是现在已经盖好了住宅楼我们应该怎么做?承包人出卖土地的所得应该归他自己所有吗?
第二轮退耕还林补助金该给退耕农户还是给承包退耕农户退耕土地造林的承包人?
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荒山造林,国家已经给造林户第一轮的退耕还林补助,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第25号)的规定,第二轮的退耕还林补助金实行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本组),不再补给造林承包户。广西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个人与村集体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经村集体开会,当时村集体有80%的人同意了承包,但是有20%的人不同意, 合同签订了我们就开始种植,投资了大量金钱下去。然而20%的人也开始罢占我的土地,那我就到法院上诉,结果法院判我输了,理由是承包合同时没有在村公榜。那么我的合同有效吗?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