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属市主管局垂直管理。2009年3月,市局行文强行规定,以乡镇基层单位负债额度要求干部借款2-8万,职工借款1-4万不等,利息按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累计全市基层干部职工借款1000余万元。请问:这种行为合法吗?
问题同上。我们这里有一块1000亩的农民耕地,加上一部分的农民宅基地(这部分地中有十几家人还住在上面),现在乡政府要搞花木市场(我们这里农民主要都是种花卉苗木)和建设集体住宅小区。现下政府要租用农民的这块30年,租金是1000元/亩,并且说是一年一支付。想问一下乡政府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注:这块地牵扯到三十多
区政府以改造棚户区为由拆除我的幼儿园,期间与我协商,并未解决,之后未经我同意,把我幼儿园前的路堵死,断水断电,强行拆除,并派黑社会打伤我工作人员,我向市信访办投诉,没有给我解决。区委却找客观理由让我幼儿园停业,说我幼儿园有安全隐患,其实这些安全隐患都是他们造成的,请问区政府这么做有没有侵犯我的合法权
乡镇政府搞新农村建设不出示任何合法材料强行拆除村民房屋是否违法
近是,江西省新余市鹄山乡镇政府搞新农村建设不尊重村民意愿,不出示任何合法材料强行用挖掘机拆除村民房屋,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也不征求村民意见,私自定为每平米5元,15元和20元。而新建房屋政府不给予任何补贴;村民都知道政府有专项经费,这将用到哪里?
我买了两层近八百平方米的底店,准备装修做公司,房产证齐全,紧挨旁边的伊斯兰寺院的人无端出来阻挠我装修,要强行买卖我的房屋,我不卖,他们扬言要去市委游行,示威,上访,我报警,警察说是民族问题,管不了,于是我找到政府部门,他们也来回推托,无结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卖自己的房,装修自己的房,即没违法,
今年,物业部门对小区的电表更换,安装插卡式电表,收取280元电表费及安装费,部分小区更换电表未收取任何费用,向物业部门询问,未收取电表费的小区是单位集资建房的,电力设施符合电力部门的标准,故更换新表由电力部门出资,部分开发商承建的小区,电力设施未达到标准,因此由用户自己购买。物业部门未向居民通知,未征
公司是外地的,为了保全补偿,没签合同,辞职前以公款方式借款,而后申请补偿冲借款是否合法 工作12年,只交纳4年养老保险,辞职后没交足部分险种及金额是否可要求必须补足
我车辆肇事后,没有打的损伤,仍可自行开走,可交警却强行拖车,请问是否合法?另我车辆将对方车辆轻微刮伤后,报了保险,并保险公司已到现场处理,交警将我车辆扣留,说交1000元抵押金(给对方车辆维修费用)才可提走,请问是否合理?
因开发商欠建筑商工程款 房子以建好3年就是不能验收 大部分业主把入住费都已交齐至今没有入住通知 现建筑商将楼门堵死 业主想强行入住 请问这种情况业主强行入住会造成什么后果?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借给一亲戚10万元钱,他是搞工程的,当时急需用钱,我把银行未到期的钱取出来给了他,约定月利息5分,说好两个月还钱,现在已快4个月了,他一直没钱还,这是否算高利贷,如果对方不还,起诉是否可以要回本金和利息?起诉费用多少?谢谢!如果请您帮打官司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