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被骗认购了非上市公司股权,如今确定是被骗了,在无法找到那个非上市公司的情况下,能把代理此种非法业务的产权经济公司告上法庭吗?现在还能打官司索要本金吗?因为现在也知道此种交易也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那总不能就次看着自己的钱被骗而让那些诈骗公司就这么逍遥法外,不知道这种案子法院受理不受理.不知道过没过诉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是股份制公司,很多员工都持有公司股份,现在公司快要在创业版上市了,公司领导以上市股东数目限制,将很多员工的股份以合同的形式划归到几个主要领导的名下。在即将上市的时候说上市的是这些领导的股份,我们员工所持的股份为公司内部股,想问一问这种行为合法吗?
我们是上市公司新任大股东,现在想通过非公开渠道(指不通过报纸等形式)查询上市公司前200名股东联系方式,请问有哪些途径呢?需要什么材料呢? 1、以股东身份找董事会查询不是只能查到股东名单和持股数量吗?我想要的是股东的联系方式,而不是股东的名单 2、如果去工商查询需要带什么材料吗?该找工商哪个部门呢?另外,
有一夫妇是同一上市公司的职工,结婚二十多年了,并育有十八岁的儿女才考上大学。两年前丈夫却与他们同一车间的工友混在一起,天天同居在一室,又买了新车公然接送第三者上下班。女人咨询了很多律师想离婚,可是离了她就无家可归了。因为她住了二十多年的房子是过世公公的名字,想过户到孩子的名下他不同意,以前的车也叫他
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会,但原董事会以股东大会程序不符合公司章程某一条款为由拒绝交权(事实上公司章程该条款本来就不合法),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通过公证公证原董事会拒不交权过程,并以此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合法?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合法?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同时,提案权包括提名权。因此,公司章程该条款剥夺了法律赋予大股东的提名权,应当是无效条款。 以上是我
我想成立一个和教育科技相关的公司,以后想让公司上市的,现在了解下我们这个新公司的经营范围都写哪些好。主要针对以后上市的,免得到时再添加麻烦,想把经营范围写的大些。 我们新公司是做和教育科技有关的网站,提供一些咨询服务。经营范围写哪些好啊?股东们要求把经营范围写的大一些,希望大家给提供一些选择。谢谢
您好,我们公司是股份制公司,很多员工都持有公司股份,现在公司快要在创业版上市了,公司领导以上市股东数目限制,将很多员工的股份划归到几个主要领导的名下,但公司没给任何票据,或者书面证明,这样的话,会不会属于不合法,公司以后会不会赖账? 谢谢各位律师。因为当时购买原始股的时候有发过股权凭证,后来公司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