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1996年是以养殖的目的在山上开荒一块山地住下,当时有到村里订过协议可以长期免费使用,除非那块地国家要用但我们家会有相应的补偿,经过15年的时间开荒和修建,我家在山上将近占用了一亩土地,在那里盖了一栋一层的水泥房(多次修建),旁边还有很多木板搭的棚舍,前后山种了上千颗果树。原先几次修建房屋村里是默许的没有人来阻止过,前几天村委会来了一纸通告叫我们到村里签协议,说我1996年签订的协议不见了,(当年只有一份协议)要重新补签,现在要我们交1700元钱一年租金,我们接受了,但是这份协议内容非常不合理;说如果甲方要用那块地乙方要马上搬走,没有任何的补偿。如果国家征用地面上的补偿归乙方,地皮费补偿归甲方,(我家是乙方)。因为甲方要用包过的范围太广,我家多次与甲方协商未果,拒签协议。今天村里来人通知说我们如果不签协议是属于违章占地要强制拆除我家的建筑物?请问他们可以强拆吗?他们那样做是否侵犯到土地管理法?我们要采取什么样的保护措施?如今我家即将面临无家可归和一无所有,一家大小非常非常茫然请各位帮忙解答?
我跟老公不是一个省的,现在由于一些原因,没迁户口,但是村里的干部以我已经结婚为由,剥夺我的一些权力,比如村里分钱,也没我的份。现在人品普查,他也没把我的名字登记上,请问我的户口会不会因此注消。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的我这里有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扎龙自然保护区,冬天是水塘上生长芦苇,祖祖辈辈的芦苇都是我们村民,平均分,弄点取暖火,今年我们这修村村通公路,公路之修道村头,没有进村,村委会把这个资源给卖掉了, 解释为,给道路承包商修路钱,据我们了解村村通是国家财政,和市财政,县财政出资,这个法
农村村委会卖给农民旧房子,谁负责办理房产证,如何办理。现在村里否认卖的是旧房子,说卖的是耕地,村委会有权利卖耕地吗?如果卖耕地给农民的话,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吗?房子盖了10年了,没办理房产证,应该如何办理?
律师您好,我想问下您有关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房屋的问题,现在关于强制拆除老百姓违章建筑的事件也很多了,那么我想问下您,就算是违章建筑,那么村里还有乡里应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真的可以由那帮土匪般的联防直接强制拆除么?这种做法,有没有伤害老百姓当事人的利益及权利呢?
街道工作人员跟村干部以所谓的“违章建筑”为由,要强行拆除。办事人员称:“整个村都被卫星定位了,就算别人都有违章建筑,甚至村干部个个都有违章建筑,但是卫星定位没有定到,就没事!这次就定到你们一家的厂房违章了!我们也没办法,上面的命令,必须自行拆除,不然就强拆!” 这块厂房用地原本是我们家最老的一块
与村委会签定了冶理肥害地土地流转合同有效吗?我们是违章建筑必须强拆吗?找谁负责?
我们38户业主与村委会签定了治理肥害汚染土地,合同注明此肥害地已不能从事一产业只能从事二.三产业,现肥害地已整治好了,排污沟也建好了,当时村组无公路,业主新修公路2000多米,当时政府大力招商引资把此地作为村委会将此报告上报给镇政府有1年多,政府不知什么原因未办理下来,现政府说我们是违章建筑必须强拆,不补偿,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