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2005年和当地农民租了一块山地(70年)用于养植业。(有1981年政府颁发的《社员自留山证》并有现经济社社长及长辈和社员群众签名盖手印的证实界至的证明书)。制订合同时经济社也盖了印、经济社社长也盖了手印签了名。因为种种原因这几年我没有经营。现政府出面征收做变电站。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教你一下。 第一、我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第二、政府征收是否只针对第一人(山主方)。 第三。这几年我虽然没有经营。但我的租金是一次性付给山主的,政府的征收赔偿金额远远不够我的租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家在郊区,在建的公路碰到农田和一些绿化带(自家种的树)满粗的。请问该怎么赔偿?具体价钱?听说碰掉农田后跟镇保有些关系。不知道是什么关系? 就是该怎么赔偿?
我家是1998年在工厂分到的一间二十几平米的房子.由于当时感觉房屋空间不够```就像当地农村请求在他们的荒山上占用一点土地加盖了一间卧室``现在政府突然说要搞工程```要拆除我已经使用了10年的那间卧室```我该怎么办?``我应该找政府要求赔偿吗`?????? 当时只是村支书口头答应了```并未办理相关手续`.!我该怎么办`?
征收的土地,青苗赔偿问题,政府,土地局说了算吗?农民不能有异意吗?是不是说他们说赔多少就是多少,我们可以向他们要,看一下相关的赔偿标准定义吗? 有这样的相关证明吗?我们可以看得的吗?
从化市太平村刘庄队,农田土地约200亩,政府规划要在此地上搞房地产建设,政府以六万多元价格(包括青苗款在内)征收,我村民认为此价格太低,无法接受,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就是关于国家占地赔偿的事,因为南水北调工程,运河走我们那里过,因为我们那里的土质粘性好,国家征用我们的土地来用土,加固渠帮,然后用挖运河的土来回填,但是我家的地又承包了出去,按国家规定补偿我们钱,分两部分,一个是青苗费,另一个是土地损坏费,承包合同就是一年,承包费每亩300元
我家人原来本是农村户口但因2002年我们省修省道302,和集镇建设征用了我们队的大部分土地,当时适当的补偿了我们一点钱还把我们的户口有农业户转成非农业户。现在集镇建设(扩街)又征用了我们队的土地,那么现在应该怎样赔偿我们和怎样安置我们?
我有块地皮属综合性用地,政府以市政规划为由要将我那块地以市政用地的价格购买,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注:我那地手续齐全,年年有报建,属合法用地。 谢谢!
本人有一块土地因道路改造被征用,土地上种了约800课樟树,树木种了大约10年了!现在未经本人同意直接树木目全部砍倒(树木被砍伐掉本人不知情,事后去田地才发现全部被砍伐了),请问这样的事情该如何处理和赔偿,对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树木全部砍伐掉是否合法
我有块地皮土地证上是写“综合性用地”,但政府以市政规划为由想将我的那块地以市政用地的价格征收,请问这样做合法的吗?注:我那地手续齐全,年年有报建,属合法用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