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年的诉讼时效之内都可以起诉 ,请问这一年的期限是从哪一天算起?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那天还是调节不成的那天或者是交通事故认定后的那天?谢谢了
我在10月21日与肇事方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勘查处理,认定肇事方全责,由于当时我没有经验,肇事方没有在定损中心现场把修车费给我,说是处理后我把4s店修车单给他他付钱给我。但他收到单据后就态度大变,非但不给我钱现在连我电话也不接。交警说我只能起诉,请问我要走怎样的程序?谢谢!
您好 是一件交通事故引起的 鉴定书是肇事者负全责 我现已经花费医药费5000多元 肇事者不出钱 后来经过寻找 找到肇事者 经过协商 答应赔偿5000 到约定的日期 肇事者又不愿意出钱了 于是决定起诉此人 请问 基本流程是什么 我要准备什么资料 谢谢 期待您的解答
1我妻子系个体户,每天收入一百五十元,可从被撞前一年的存折数目来推知,但法院说必须有纳税证明才承认该收入。法律是否规定有别的认定途径?我妻子是作窗帘和床上用品的,江苏省对于此行业是否有行业收入标准?如果有,从何种途径拿到此标准证明? 2出院证明上写休息一月,但“月”字因医生笔误有轻微改动痕迹,而诊断证
我侄子去年十月被车撞死,至今没有下达最后的事故责任认定。请问1:我们现在可以起诉肇事司机要求民事赔偿吗?2:这个起诉有期限吗?
我是2007.06.02的交通事故.对方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到现在未处理。对方现在提出所有医药费要我负担.我怎么办?是不是不要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