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生父母有三个孩子,把刚生下的一个无偿送给他人抚养,22年后亲生父母工作中意外同时死亡,用人单位赔偿一部分钱,请问被送出的孩子有没有权得到其中一份
代雨庭律师: 你好,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您,希望您能帮我解答。 我父亲继承了我爷爷(于2006年去世)的一间刻字店(房屋是租我们县饮食服务公司的),两套门面 房和部分财产。我爷爷生前曾口头答应我将其中一套门面房给我,但父亲继承时没有考虑到他自己突然 去世等问题,留下很多财产方面的纠纷。因我父亲于20
一个老人有两个孩子,老人的衣食住行一直由哥哥管,妹妹只是偶而过来看看。老人写下遗嘱,死后房产由哥哥继成,老人和兄妹俩都同意并签字了。但俩个人的配偶都未参与此事,也没有第三方证明人。这个遗嘱在老人去世后是否生效?
我的前任丈夫与妻子离婚,其妻离婚时放弃一切财产,孩子由父亲抚养。因其在监服刑,孩子的监护权归其妹所有,孩子的母亲没有出过抚养费。丈夫出狱后,我与其生活了四年,没有办理婚姻登记。丈夫生病,一切花销都是我和其妹承担。丈夫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后来孩子因车祸离世,赔偿款给了生母。现前夫的前妻又要求继承房产
父母离异时,大女儿跟了父亲,小女人跟了母亲,因为小女儿小,离婚时法院判父亲给小女儿抚养费到18周岁为止,其他什么都不管,请问,以后小女儿有权利继承父亲的财产吗,大女儿有权利继承母亲的财产吗?还是谁跟了谁以后就继承谁的财产 啊,谢谢
父(甲)母(乙)离婚,2个孩子一男一女均判给乙方;甲再婚时,女儿在外地务工后在外地结婚定居,儿子大学毕业后住甲家,再婚女方(丙)带有一孩子,再婚时孩子正上大学;甲丙双方经济相对独立,共住甲家,丙的孩子住在丙原来的房子里,甲丙结婚后不久乙的儿子结婚;甲再婚后又买了套新房子,写的甲的名字,在买房子时甲儿
我老公和前妻有过一个孩子,当初他们离婚时女儿判给前妻,并与我老公断绝父女关系的,如今我和我老公结婚并生了孩子,老公家的房子有两套,一套房产证上有老公,他父母的名字(我们结婚后买的,户口本上有他们三个人的名字另加我小孩的名字),另一套房产证上只有我婆婆的名字(此套房户口本没有的)。 我的问题是,如
我父母离婚后均已再婚,我父亲再婚前后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和继母两人的名字,说好一人一半,若是两人不在了就我和继母唯一的女儿一人一半,但是我还是觉得不稳当,因为房子的钱是我父亲一人出的,房产证和发票都是父亲在保管,发票上也只有我父亲的名字,如果将来是我父亲先走的话,那这套房产和我父亲的财产是会
现有男女双方都是离异后结合,女方和男方在婚前都各有一处房产,女方的是儿子(未婚),男方的是女儿(已婚),请问以后的房产继承是否会有问题,是男女双方子女各自得到其父母的房产,还是均分?婚前财产是否公证后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