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土地现在还有农作物,我们还没有在土地征用协议上签字还没有获得赔偿就被施工方挖沟了。我想问一下粮食作物每亩应赔偿多少,赔偿多少年
跟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还有七年时间到期,现在因外来开发商开发用,不得不终止合同,村里应不应该承担违约的责任〔承包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如果村里单方面终止合同,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关于房屋的赔偿是按照什么标准,有什么法律文件可以参照。这部分赔偿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是直接和开发商接触还是通过市里,再到村
农村土地被征用为储备用地,赔偿金要分50年才给清,地上种的树没有赔偿这些都合理吗
我们村里的地2003年被征用为市里的储备用地,当时由村委会和市里签的合同,但是具体被征用多少土地并没有告知村民,当时定的赔偿金为800元每人每年,一共给50年,赔偿金随着物价增长而提高,到2010年赔偿金提高为1300元,其中村委会扣除每人每年200元为集体费用,实际上到我们村民手里的钱就是1100元。前几天突然接到通知,
你好!我在2005年承包别人的土地上建有一养猪场,先此土地被河南省三门峡市工业园征用,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款?
我以前在农村,后来迁家到城市,土地就以口头协议方式承包给别人,现在土地被国家征用得到一定的赔偿,我有权利得到这笔赔偿吗?
河南开封地区有一农村耕地将被政府征用,当地农民在政府征用前在自家的耕地上栽种了一些处于盛果期的果树,但是当地人听说新栽的果树,在土地征用赔偿时将不予计算,想咨询一下,如果不予计算合理吗?
您好!我是漳州市漳浦县长桥镇的,本地目前在开发一个花卉基地,是开发商联合当地政府以政府的名义征地。本人有一片山地处于开发地区,当地政府征用土地是以山地每亩一万两千水田两万的统一价格强制征用,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鉴于本人的那块山地处于国道旁,交通状况良好,有私人愿以每亩六万的价格转让我们的使用权。
河南开封农村地区听说土地要被政府征用,具体时间还不清楚,许多农民在自家地里种了一些处在盛果期的果树。可是当地农民听说政府早已经数过各块地里的果树数量,新载的不算。想咨询律师一下,如果不算数合理吗?如果赔偿的话,是怎样的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