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某项工作承包给个体,个体承包方雇佣的员工在上班途中搭乘朋友摩托车被渣土车肇事造成死亡,肇事方赔偿给死者家属46万,现死者家属起诉个体雇主,要求按工伤赔偿(个体雇主未给死者购买工伤保险)。交通事故发生前,个体承包方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事故发生后因承包合同款提价,个体承包方注册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
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额度与死者家属原来从肇事方获得的46万的关系是分开独立赔偿还是补差额形式。又或者个体承包方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是否责任主体就自然转移到发包公司这方来
1、今天原告律师已到公司来搜集证据,我公司只提供了交通事故后与个体承包方注册公司后双方都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承包协议。公司如要摆脱赔偿责任,要如何处理?
2、请各位律师注意一下:事故发生时,个体承包方是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是否存在无用工资质的问题。好像听说如以个人形式承包且无用工资质的话,在个人承包方无能力承担赔偿的情况下,自然公司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是不是这样
员工用他人身份证入职,是否合理?死者亲属要求确立劳动关系,初级人民法院已判确立劳动关系成立,我方要上诉应该怎么做?上班途中被中巴车撞伤,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肇事方已赔偿,公司是否还要赔偿?如需赔偿,公司方面应支付哪些费用?
收假回厂上班途中遇车祸身亡. 这属于工伤吗? 厂里负责任吗?
现有一女孩,名叫张娟,20岁,在浠水县卫材上班(工龄三年)。元宵节(放假)的第二天早上母亲送她去厂里上班,在路上发生车祸,张娟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母亲骨残住院,家中只有一七岁小妹,父亲去年病逝。 肇事司机同亲属正协商赔偿问题,没报案。厂方说:”肇事司机赔偿厂里就不赔偿“,现问这属于工伤吗?厂里负责任
我的员工在上班途中,被车辆刮伤,腰部骨折,可能定性为9级伤,请问这样赔付多少,我与他没有劳动合同,他只有我的工资单,他先到劳动部门去起诉我,要求赔偿他一年的工资,我想了解下他这样合理吗,我又办法推翻么
我一员工在下午5点半就下班了。我和他平时玩的比较好,他没有直接回家,到我家玩,他说他家里估计没留饭。后来几个朋友一起去饭店吃晚饭,喝了点酒。吃完饭后又一起回到我家。他独自驾驶摩托车又去玩了圈,而且还打了几个电话叫我也去玩。但我没去。大概从我家走后半个小时自己撞在马路花坛上死亡。请问我要负责任吗?备注
4月29号早上8点多在海邻路和振海路交界处发生交通事故! 由电瓶车和大货车相撞,电瓶车向北,大货车向东,无红绿灯. 我爸是小包工头,骑电瓶车的师傅是我爸手下临时员工,无合同. 我想请问下律师:大货车司机或车主是不是应该全责/如果不是全责比如是70% ,那乘下的30%应该谁来负/我爸应该负多大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