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被人数刀捅死,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想上诉。
案发大致经过:我弟弟先拿东西打他,凶手用刀捅我弟弟心脏部位6刀,后脑和后肩2处钝器伤口长达好几公分。我们市中级检察院和法院在起诉书和宣判书上有明显偏袒凶手的字句,我们受害方应该怎么做?
时间紧,想找一个专业刑事律师。
该案件应该说是很小很小,也就是双方打架,一名轻微伤,对方一名轻伤一名轻微伤。对方因为赔偿价钱要求太高,结果协商不成。 请问这样,会怎么判刑?
在2010年5月22日之前,我姨找茬把我妈打了,22日,我和我对象到我姨家劝劝,说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年纪都不小了,我姨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还说见我妈一次打我妈一次,我们也没说什么,她毕竟是我姨。这时我妈敲门叫我们回去,开门后,我姨就要拿玻璃瓶砸我妈,我对象就马上拦着她,按住她肩膀。她没站稳就一屁股坐在沙发
2009年10月份在朋友那里借枪一支放在家中,一个月后自首将枪上交,办理了取保候审,态度很好。2010年又因聚众斗殴被刑事拘留,对方一轻伤,已经主动赔偿完,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两个罪名一起起诉这样能判缓刑吗。
各位律师: 我弟于2010.9月分左右,伙同6人盗窃公司私人电缆价值6万元钱。公司保安和库管等开门,进去盗取。我弟是初犯,现以刑事拘留,请问这样的判刑是怎么判刑的。请问6多元属于巨大还是较大数额。
警察使用方言做笔录,导致当事人理解错误,怎么能怎么处理?-刑事案件
当事人做了两次笔录,报案当晚做了一份,警察用普通话询问非常详细,笔录签字与按了手印。第二次是报案第二天做的,警察说的是武汉话,提起了精神与心里方面的抗战,当事理解错误,点头回答,第二次笔录与第一次笔录有大幅度缩减,第二次笔录也签字与按了手印。但第二笔录,有直接性理解错误,该怎么处理?刑事案件。 能否
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同案一人遭到检察院抗诉,另一个人的判决是否还能生效
如题:刑事案件涉案二人,一审判决两人均为从犯,均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后其中一人遭检察院抗诉,认为:认定此人为从犯证据模糊,判罚太轻。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未遭抗诉的当事人的一审判决是否还能生效?如不能,应该是怎样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