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杜小东诉开封市房管局于1995年对郑国光房产进行增大变更的诉讼而不是对1983年落实政策的对错进行起诉。本案是否属于最高人民法38号文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地产纠纷的范围。
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您,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年初我通过中介介绍看中一套浦东新区的房产,并成功签下买卖合同,问题是在这套房产中有一个户口(上家也不知道是谁)还在这套房产中无法签出。在签意向书的时候上家有提出这个户口问题(据说是当初我的上家买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在了,是一位80多的老太,出走之后就没有回来过
我一个朋友意外过世,留下一套房产证上只有他名字的房子。现在他的父母还有遗孀都同意把房子做成他遗孤(儿子,6岁)的名字。他们3个都不要这个房子。这需要做什么手续?谢谢
关于要求返还我家房产(私产)的申请书 本人于景权,43岁,汉族,现住辽中县茨榆坨镇四委9组258号。要求返还我家房产(私人不动产)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1. 我爷爷于永泉.马锡智等人于1943年11月(康德十年十一月)从翟同福处购买了房产,该房产占地为2549平方米,其中我爷爷占地636平方米(详见沈阳市档案馆15卷宗1目录
姐妹俩计划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商业写字楼,40年产权。计划房产证上落两个人的名字,共同持有。想知道此类合资买房有什么风险和需要注意的问题?需要公正吗?如今后要卖这套房产,怎么执行?因二人均已婚,卖房子时需要4个人的同意吗?想了解清楚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再做决定。多谢,盼复!
求助:我们在04年结婚,05年生育一男孩子,现已6周岁。双方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生活琐事打闹争吵,不能和睦相处。在07年男方离家出走两三年,其未尽到抚养义务及责任。一直都是女方及外祖父母在照顾小孩子,由于时间分开过长,女方亲戚出面处理此事,男方当时写下了保证书表示不离婚。我当时考虑为了给孩子完整的家,不顾
我家的房子写的是我 母亲的,能否直接将的我名字也填进去,就是变成我和我 母亲共有的。就是也不用通过买卖等方式,望解答,谢谢
我与老公2001年在我户籍处登记结婚,现在有两个女儿,目前老公想已我没生有男孩为借口,想与我离婚。 我现在与婆婆(公公已去逝)、老公的弟弟一家生活在一幢楼(五层,居住面积达400多平方),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证件持有人为我老公和老公的弟弟,该房我老公的弟弟并没出一分钱,一分力,大部分钱由我婆婆出,我和
房子首付款由女方父母付,贷款由女方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写女方的名字,女方如果离婚的话,女方的老公有权分这个房产么? 要是房产证写女方的父母的名字,如果女方父母均过世,过户给女方大约需要多少费用? 第一问题知道了,如果婚后购买,女方老公有权分割。 第二问题就是费用 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