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丈夫陆陆续续在我这拿了近两万,问我父母借了九万,还有我姨娘两万,都没有借据。 房子是结婚前丈夫买的,房款37万,首付12万(他父母出了7万,他妹借了2万),按揭15年,房产证是婚后办理的,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测绘局测量时多8个平方,这8个平方又另外付款给房地产的。 婚后有一女儿,才4月不到,哺乳期。 请问如果离婚,孩子判给我后可以从我丈夫那拿到多少钱,婚前我丈夫从我家人那拿到的钱可以拿到吗?
生产队将队里山的所有权卖掉,分钱时应该是人均一份,但队里对我家说,只有我和父亲能分到,姐姐和妈妈分不到,原因是,父母离异,母亲不属于队里的人,姐姐出嫁也同样不属于。可是,这座山是我们家庭完整时所分,而且,我母亲的户口都在本地,我认为应该家人都有份。请问,律师专家怎么认为,希望给个解决办法。谢谢。
我爷爷有处老院子 他有2个儿子 大儿子结婚后爷爷把老院子旁边一块空地给予大儿子让其另立门户,爷爷更随小儿子 这时候爷爷的兄弟当兵复员分配其他地区工作,之后爷爷的弟弟来所要家产,前提是家产是爷爷自己挣下的 不过爷爷的爸爸妈妈更随爷爷,后来爷爷给自己的弟弟院子的一半/ 爷爷的大儿子结婚后无能力在给自己的地上盖
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写的是我老公跟公公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办下来了写的是他们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想再加上我的名字,可以吗?加的话如果离婚享受到什么?谢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若果加我的名字,那么我能分到三分之一吗?还是还款的那部分。之前的首付是不是就无权享受。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呢?
我想请问,我的父母早已离婚,现在又部分土地被征收,所有的钱却被爸爸拿走了,一份都不给我们母女,这个能立案吗? 我家是宣威的!父母离婚有20年了
我的父母在1998年离婚,我判决给了母亲,当时有一套房屋(1994年购买)未在离婚协议书上记录分割给我母亲(当时母亲相信父亲还会和她复婚),现在2011年父亲提出上述要求重新分割这套房产,请问是否合适?我该如何帮助母亲不再让父亲伤害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