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个不认识的人用QQ登陆了我的QQ空间,并且没经过我的同意,把我的照片发到了她自己的空间,并且,诽谤我,编造些没有的事情,还带了很多不文明不健康的粗话,我都不知道是哪里人,只有她QQ号和她空间里有关于写我还带我照片的,不文明的日志,请问她侵犯我的肖像权了吗?我要怎么维权?本地派出所会管这事情吗?
我是深圳市一酒店的员工,之前为酒店拍摄了宣传片,没有任何报酬,现在酒店将宣传片放在了优酷、土豆上,而且还制作了DVD碟片分发给一些旅行社。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肖像权,我是否可以起诉酒店?如果起诉,胜诉的几率多高?烦请帮忙解答,谢谢!
刚才我在网吧上网被派出所的带到派出所按手印,照相,为什么?跟像犯了罪一样,拍照手里还拿着自己的名字,他们的态度又那么差。我又没范法!最后放我出来就让我自己走了,害我苦苦走那么远回去。之前带我去派出所又说送我回的,结果也没送。真是有冤没法说。 本来我是在网吧附近上网等女朋友下班来接她的,11点被公安抓到
我们学校不准学生带手机到学校(高中).但是要是手机被领导或老师没收了的话.老师领导他们就会查看手机里的任何东西.且未问的学生的同意的请况下.这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