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8岁,在贵阳建筑工地打工,铁路局的工地,存包公司是重庆的,因工作受伤左手食指截断两节半,中指僵硬不能活动,没有劳动合同,请问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弟弟工伤致残6级,已拿到认定书和鉴定书,没拿到赔偿就自杀了,怎样索赔?具体一点,最好有法律依据
因为他本人很年轻(23岁),可能是接受不了这种现状,不想一辈子带着残缺的身体生活而自杀的吧(因为他之前说过这样活着没意义).工伤之前没有买社保(但好像是有商业保险的)工伤后公司为他买了社保.给他重新安排过工作,但工资不高,一个月1300吧.是他以前的基本工资(工伤后就没有加班了).也有可能是因为认为自己以后
我父亲在门厂工作进厂半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上班时被电锯锯上手腕 血管和肌腱被锯段了 康复的还比较好 但估计并不了残 不知道这样能不能得到赔偿 标准是多少 谢谢~~
我是一农场民工在建筑工地干活时被一钢管扣件扎中右手拇指与食指连接处,致使九级伤残,在家养伤半年后还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现请求赔偿。向法院起诉时被告是谁?
现有个工人摔断脚踝,住院一个月,现已出院,只是以后要拆钢板。目前,工人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共3万元(住院期间的费用不算),我该怎样赔偿?(事故在广西玉林市发生) 赔偿的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