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 我有些问题需请你们帮帮忙忙: 有个台湾朋友借用我的名字开了一家有限公司.此公司还有一位股东是我的另一个朋友,出资比例为9:1 假设注册资金为100万,现在公司运转三年了, 现在我们两人都在此公司上班,因为此方面的知识欠缺,所以有点担心以下两个情况产生: 1\\如果公司面临破产,资不抵债时,(假设对外债务为200万,公司总共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才40万,公司已没有任何资金运转)那么剩下的债务怎么办?会不会由我们两个股东按照出资的比例再拿出钱来还债? 2\\如果我们没有钱还,怎么办? 3\\公司运行有时候需要资金,所以有帮他向另外的朋友借现金款,现在如果我等公司有现金的时候把这些钱先还给朋友,法院会不会觉得我在抽逃资金呢???? 以上三个问题,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 补充:还有一个问题:因为此公司不是我在经营,而是那位台湾朋友,所以请问,我要怎样维护我的权益,万一以后公司出现涉及刑事责任方面的问题,别人是不是都要找法人.我可不可以跟台湾朋友签一份协议之类的,但因为他是台湾人,就算签协议会不会有效,而且当他回台湾了,是不是我就得承担连带责任呢???急!盼回.谢谢!
你好。我在公司上班已经10多年,然后有伤残,公司破产赔偿金已经按照规定,给予签订合同补偿7万元(10天内可以拿到钱),但是在公司期间因为特殊原因需用每月需要扣除工资300元,分十年扣完,一共约3万元。这样子的话会不会给我从7万元里扣除3万元 扣除工资是因为当时仓库里的货物缺少最后查不出原因,我负责这里的,所有就
请问一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两个股东可以是亲属关系吗?用现金注册,注册资本一个占99%,一个占1%,是否可以?这会带来什么潜在风险吗?另外,如果这两个亲属股东用他们自己的房子暂时当作公司注册地,但是公司章程里写明,该公司只享有盖房子的使用权,但是房子的所有权仍归两位股东私人所有。如果公司不幸破产,这两
2006年的时候,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老板赠送了2%的股份,我未实际出资。 公司成立两个多月后我就离开了公司,后来未与原公司联系过,也未享受分红、未参与任何事务。 前几天收到一张传票,一家药店起诉原公司,内容为合同纠纷,索赔40多万元。 是一个邻居代签的,现已误收传票,原件退回的方式将传票退回给了法院。 就此
目前公司,股东要变更,变更给我。如果经营不善 公司破产,会不会执行到我个人。股权不超过50%。是无偿转让。如果当时他们注册资金帐不平 会怎么样?我是刚得到转让的股份,如果当初注册资金他们没有缴满,或者帐不平怎么办?是有限公司 而且我得到这个转让的股份 我1分钱也没出
父亲厂子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现在正在办破产手续。厂子经营期间,他在朋友那借了一些钱,他还欠一些工程款没有结清,现在厂子已经申请破产,没有偿还能力。但父亲和母亲有一套住房,这套住房是母亲买的,母亲的名字,父亲这些年没有和我们住一起,借的钱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请问在这情况下,这套住房还要用于偿还债务吗?如
我想咨询一下: 我的父亲(甲方)和朋友(乙方)合伙注册了一个A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是我父亲(甲方)出的,但是由于我父亲(甲方)还在任职中,所以法定代表人由我父亲的朋友(乙方)担当!注册公司股东有6人(我和父亲2人都是股东)!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私下以公司的名义向他人(丙方)借钱,但大部分钱没有用在公司上!由于公司经营不善,
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 本人于2007年7月入职工作到2008年底时公司说要拿我的身份证用一下 我没有在意就给他们了,后来公司的又注册了新的工厂是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由于新工厂经营不善一直处于亏损,员工的工资也一直拖欠,2010年公司的债务达到200多万。被五六家供应商起诉。公司经营2年左右一直亏损,没有提交申请破产及破
公司通过担保公司从银行贷款40万,后来担保公司已还款。但是公司没有还担保公司。 现在公司要变更法人和股东,变更后的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相关债务。
我在开发区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至今,假设我这个公司在2012年1月1日破产,那么我该获得怎样的赔偿, 我的合同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我这个公司性质是综合工时制,我的基本工资1200元,附加100元全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