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原修有老房子,分给老大和老三,老二自建。现在搬迁老人执意跟随老二。房子每人给予老人12个平方{35平方},由于老人一人居住,以后生活不便。坚持把平方给予老二,和老二一起居住,以后生活,生病及全部问题尤老二承担。因老人没有老房子的房产,请问老人有没有老房子的居住权和平方。请问老人又没有分配三家给予12平方{35平方}的权利。
2008-08-11贷款购房,首付男方父母,贷款儿子2009-06-14离婚协议一份,上有写房款是男方父母付的,房产权理应归男方所有,家电也归男方所有2009-08儿子擅自出售房屋,卖房款不知所踪2010-08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女方不肯,男方撤诉2011-03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肯,男方立案
03年我和我儿子岀资卖房。当时产权写我一个人名,05年跟我老公写了合约证明我儿子也岀钱。08年产权证加我儿子名,我儿子跟我是共同共有人,到2010年我老公起诉离婚,但房产法院没办,叫我们用物权法另行处理,我应怎样去分割房产。我起和我儿子去起诉是否可以得到全部房产。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有一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想询问一下!事情是这样:我外婆有一座老屋,我妈是满女,其上有一哥和一姐共三姊妹。外婆93年去世,后来我舅就搬回老屋住了。下面有两件事需阐述: 一、老屋的旁边有一块小地,外婆生前口头遗嘱给我妈修房子的,当时(90年前)我家里也买好了红砖、石灰砂等建筑材料准备修房
我1982年招夫养子来了女方家(当时她有两个儿子8岁,5岁)婚前她有四间瓦房(做北朝南)1986年我夫妻俩在四间瓦房的南面盖了六间瓦房(做南朝北)两瓦房中间有个小院子,1997年我夫妻俩在
父母留下的房产(武汉市),97年分割办证土地证(27平米)三方共有,房产证面积52平米其中我父亲9平米,其他2兄弟各21.5平米.2002年时三方共同商定重建并拟协议1-3层按房地局批准的面积三方均等享有。但今年另外俩兄弟要回我父亲的老证去办理了新证。新证上我父亲的土地面积就成了4.5平米,房证就成了9平米,而其他两兄弟土
现住房是由父亲及本人一家共四人,由父亲原有公房拆迁时按所在房中我们四人的户口分的,当时我们单位都出了因面积扩大的补差款,因是福利分房,当时在买房时登记的是父亲一人的名字.现在老父快不行了,兄弟要分房产,是按父亲的一人(四分之一房产)还是全部房产来分. 在买房时,我们出了5/6的房款,父亲出了1/6房款.房产证上只有父亲
我结婚七年了,婚后我父亲在长春买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我父亲当初是借钱买的,我替我父亲还了十万元,我想问一下,就这种情况下离婚法院会怎么分割
我的房子是2009年自己付首付每月还贷买的,自己花钱装修,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婚前财产。今年准备结婚了,和男方就在这套房子里面住。如果房产里面加上我先生的名字,他也每月平均分担还贷,万一以后发生离婚,这该怎么来分呢?我的父母比较为这个问题揪心。不知该如何为自己做保障。
我和我丈夫买了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上是别人的名字.现在房产证的持有人夫妻写了公证书,证明这套房子归我们的儿子所有。如今我前夫在外包2奶并养有一子,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我前夫是否有权利处理这套房子并且要求分割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