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在贵州铜仁地区肇事,一死一伤,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现已刑拘,我是肇事车辆的车主,现在的问题是,由于该车再为工地施工时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该施工方害怕死者方闹事,在交通事故责任书为下达前,也未经过我方授权,私自与死者方达成数额较大的赔偿协议。现在这笔赔偿款施工方要求我全额支付,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我是否该全额支付?
我母亲被一辆外地牌照尼桑撞到 交警判对方付全责 对方全责责任书也签了对方车子是别人那借来的 车子是全保的 以前车子扣押这态度很好 现在 车已经提走 就不来了 初只垫付了一万一治疗费加交强险一万块 现在就不出钱了 现在治疗的钱都我们自己垫付 已经住院6个多月 现在已经转入康复科治疗 请问下 1最后赔偿我们能获得
恶劣情节中不是有一条说:无力赔偿受害人在60万元以上的。这种情况不是就是3---7年了么。但是现在由于伤残等级没做(医疗终结期没满),这种情况在量刑上应该是3年以下,还是3---7年????
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我们出车祸是在去年十月份中秋节的第二天,当时开的是出租车,是借别人的,开车的人无驾驶执照,出事后是由借车的人来顶替,当时受伤3人,都比较严重。保险公司也赔了该赔的,想知道这种情况属不属于骗保?而且我是伤者其中之一,只因关系问题,并没赔偿我任何东西。我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这种情况是属
诊断为1、右侧髂骨骨折;2、中型开发性颅脑损伤;(1)右侧颞骨折;(2)左侧颞叶脑挫伤出血;(3)左侧额颞部硬膜下血肿;(4)左额颞部蛛网膜下腔出血。属于重伤吗?交通大队判肇事者交通肇事逃逸,肇事者要负刑事责任吗?谢谢!
2010年10月21日肇事者酒后肇事.受害者是肇事者的亲姐夫.肇事者没逃逸,在外地积极治疗护理,没能及时自首报案.伤者一级残废,肇事者花尽8万余元治疗护理费用后,告知伤者的父亲自己快没有钱继续追加治疗费后,伤者父亲方向交警队立案.期间肇事者仍旧对受害者护理,尽力治疗.期间并已达成口头赔付协议(协议内容:代受
4月16日晚一黑色轿车撞人后逃逸,伤者送医院后死亡,肇事者17日自首,现正在法医鉴定阶段。死者是一名铁路工人,月工资4000元,有一男孩刚满18岁,和母亲同住,母亲身体多病,这种情况下死者家应该怎么做?责任认定后赔偿金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很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