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按当地习俗(农村)男方付给女方彩礼。经过一年的了解,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各种矛盾出现,09年8月28日结婚后,只在一起住了两个多月后,一直分居(都外出打工,不在一个城市)。一年以后男方起诉离婚,所要婚前彩礼。请问彩礼用返回吗?法律有明文规定要返回的吗?
我结婚一个月,和男方住在一起,他不关心我,最后一次吵架后他让我回娘家,彻底伤了我对他的感情。我起诉离婚,要求返还嫁妆(家电的发票在他那,但是我用银行卡买的,我有银行的明细)。他不同意离婚,但说如果判离婚的话,他要求我返还彩礼钱三万六。在法院调解时,法官的意思是我们结婚时间短,要还彩礼。请问我得还彩礼
我今年元月份因没人介绍两人情投意合于一个月后结婚婚后四天后我与南方一家人出去打工在那边一个月后我不置换了啥病男方家人说我重了些于是把我送回娘家让我爸妈给我看病于是第二让天就走了说半个月后来接我可是他走后我给他打电话他说我不要再烦他了之后电话就打不通我一直呆在我娘家知道一个月后他回来说要和我离婚还要我
我们刚结婚七个多月。 导致离婚的原因是性格不合,她不愿意跟我过夫妻生活, 她现在提出离婚,我要求她返还金器与彩礼钱。这样合理吗? 如果闹到法庭上,我会不会输官司。 其实我们在一起的夫妻生活只有七天。
婚后丈夫赠与轿车,感情破裂时离婚,要求返还后才离,我按其要求返还时,对方又提出要返还彩礼才能离婚。
婚后丈夫赠与轿车,两人性格不和,感情破裂时我提出离婚,对方要求返还汽车才离,我为证明人品,按其要求返还时,对方又提出要返还彩礼9万,要求得寸进尺,才能离婚。我是否还能要求再拿回轿车或要求车价的一半补偿。我们已共同生活,并有妊娠史,孩子因我们感情不和,吵架导致我身体健康下降,先兆流产,孩子没能保住。现
你好!我和我老公结婚快一年啊,但是他没有性生活 ,我想离婚 男方不同意离婚,我起诉了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他找个律师 我可不可以 要求男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我们有结婚证
男方先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不同意男方拒绝办理离婚手续
女方与男方在09年5月份定的婚,当时收了男方6万的彩礼,期间男方多次住到女方家里并以已经订婚为由有点强要求的与女方发生了关系。09年7月份男方与人合伙开了个店,在09年8月份的时候因为男方农村里有分红需要女方的户口分钱与女方领了结婚证并把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家里。期间男方多次强要求女方放弃自己的工作到他店里上班
因男方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在我生育一男婴30天后,男方暴力致我左手指严重骨折,此后拒绝给钱进行手术。我娘家父母到处筹钱让我在伤势已经延误的情况下做了前后两次手术,期间男方从未还问,还扬言以后照打不误!我出院后就起诉离婚,法院也予以判决,孩子跟男方生活。在时隔近一年后,男方父亲以要求返还彩礼将我父亲告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