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伙人利用职位便利骗了一名客户2.8万元钱后逃跑,因我是法人代表,我归还了客户2.8万元。几个月后合伙人回来给我打了个借条,答应我还钱给我,可到现在他一分未还,而且手机也不接了,我想报案,请问该以什么罪来定?怎样才能让他还钱?
09年四月份成立一个物流公司,其中李某投资十余万元,法人代表刘某出资三十万元,李某掌管现金出纳,由于公司经营不善亏损十余万元,李某便趁刘某不在公司将帐户资金取出十四万元出逃,至今杳无音信,问李某这种行为属于哪种犯罪,怎样追回李某拿走的十四万
您好!律师 我和另一个人合伙开一公司, 我10W他40W,注册资金为50W,还有就是他是公务员(党委工作纪实编辑部任编辑员),所以注册登记的股东是他的一个好朋友和我,他为实际大股东,我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和他有合同,公司注册、执照等手续由他办,所以我把我的入股资金(现金)给他(但他那个被登记为大股东的好朋友
2003年,某农村一班老人,为了更好为村民服务,自发成立了一个名叫“某某侨院福利基金会”(无注册),将华侨、热心村民的捐款交到该会的一个财务(由该会自己任命)管理,回来被这个财务私自借给他人,致使无法归还。请问,是职务侵占还是普通侵占,还是挪用资金。
公司法人挪用公司资金将近几百万元,当时该法人是以职务的便利,以公司借他个人的钱的名义转给他的,现在公司是否还有办法追回?
酒店要做员工服装,与一家服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金额有10万,先支付了预付款3万元,但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并没有送货,后来才发现这是家皮包公司,先前带我们去看的工厂,也不是该公司的工厂,酒店方完全被骗了,公司法人承认做衣服,但就是拖着,不给确定的交货时间,简直就是地皮流氓。工厂的老板说服装公司还欠他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