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在海口找下一个商铺,原租赁者乙方和房东甲方签下的合同是2010.5.20就过期了,由于乙方没有签合同而已口头租赁每月交租赁费给甲方,而甲方允许。确没有签合同,请问他们在法律上还是租赁关系吗。现在乙方要求丙方交转让费是否合理!
情况是这样的,我现在租用的门面房,是属于一个单位的,在我接这个房子的时候前任租户已经收过了我的转让费,我接手后与此单位签合同到2008年底,也就是说现在,我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本应续签合同,但是单位突然把我们这里一排的门面房承包给了一个人,现在那人接手后,要涨房租,更严重的是还重新找我们这些租户要转让费
两年前,我从甲方(非房东)处合法转让到一家1200平方米的幼儿园,但其中的200平方米甲方又是以1500元/月的租金租给乙方做仓库的(但合同中并未对此注明,只写关于转让1200平方米幼儿园的相关内事宜)。原来,一直忙于重整幼儿园的事务,所以两年来都是一直按1500元/月收取乙方的租金。今年,房东出面,说是甲方与乙方签定
现准备收购一(社会)加油站,加油站是闲置状态,基本都是野草,废旧加油机.现在我们是,先签订一份"加油站转让协议书",然后去变更一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就是由他改成我的名字.而其他加油站合法经营所必需的一切法律证照、审批文件及其他资料他说要明年3月份才能转. 而我现在要知道的是.变更了一人独资企业(加油站)的法人代
我在市内转了一间门面准备经营服装生意,但一直联系不上房东,转让合同一直签不下来,可否让转门面给我的那个人替我代办工商执照,这样做的话要怎样才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比如说跟他之间也签一个协议什么的!还请您替我在线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出租了一间门面房,承租人告知我要做美发沙龙,结果他刚签完合同就将房子转租给别人。我找到那个人了解,承租人自称是房东,已经与他签订了合同。我是8万一年租给他的,结果他以9万一年转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将隔壁房子租来把隔墙打通,这也是未经我同意的。我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有不得将房屋转让和与别人联营,但是未写转
我去年在成都市金堂县 租了个双门面 当时给了别两万六的转让费 房东也签了字 合同是两年 刚过几个月 房东突然来对我说合同到期续约的话 要我给他转让费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我看中一个商厦里的一个商铺,转让费为几万元,其中包括全部货和装修还有商场的一万押金,但这店的营业执照上的户主不是现在的店主,现在的店主是早期用户主的名字办的照,执照上的户主为韩国人,现在在韩国,这个韩国的户主是现在户主的朋友,我想避免执照上的户主今后变卦,需要那个在韩国的户主提供什么东西,还有协议上
我看中一个商厦里的一个商铺,转让费为几万元,其中包括全部货和装修还有商场的一万押金,但这店的营业执照上的户主不是现在的店主,现在的店主是早期用户主的名字办的照,执照上的户主为韩国人,现在在韩国,这个韩国的户主是现在户主的朋友,我想避免执照上的户主今后变卦,需要那个在韩国的户主提供什么东西,还有协议上
2010年3月30日,我以8.9万元的转让费转到商铺一间。转让洽谈时,转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承诺可以房东(某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签协议,并讲明以后也可以继续转让。 后当付款履约时,乙方只是将我当着甲方负责租赁事务的领导的面,将我的名字增加到原协议的经营方上,该协议上有一条款讲明,转让需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因此
ABC废料处理公司的项目执行小组,现在正负责为一家化工厂处理一批工业废料,任务是在限定日期之前把这些废料运输到一个指定的倾倒地区填埋。该项目已经经过环保局的批准。在座各位最近听到消息说有人向环保局反映这批废料中可能含有一种特殊的有毒物质,这种物质用通常的方法是无法检测出来的。环保局正在考虑组建一个专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