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2009年自己付首付每月还贷买的,自己花钱装修,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婚前财产。今年准备结婚了,和男方就在这套房子里面住。如果房产里面加上我先生的名字,他也每月平均分担还贷,万一以后发生离婚,这该怎么来分呢?我的父母比较为这个问题揪心。不知该如何为自己做保障。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我先生于婚前借钱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房子的首付一部分是他父母出的,一部分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付的,约80%,婚后用结婚收到的礼金还的这笔债。结婚后,还剩约20%的月供,是我先生用每月的工资还的,但家里日常消费、添置物品等等都是我出的钱。这样,倘若二
2008-08-11贷款购房,首付男方父母,贷款儿子2009-06-14离婚协议一份,上有写房款是男方父母付的,房产权理应归男方所有,家电也归男方所有2009-08儿子擅自出售房屋,卖房款不知所踪2010-08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女方不肯,男方撤诉2011-03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肯,男方立案
03年我和我儿子岀资卖房。当时产权写我一个人名,05年跟我老公写了合约证明我儿子也岀钱。08年产权证加我儿子名,我儿子跟我是共同共有人,到2010年我老公起诉离婚,但房产法院没办,叫我们用物权法另行处理,我应怎样去分割房产。我起和我儿子去起诉是否可以得到全部房产。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有一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想询问一下!事情是这样:我外婆有一座老屋,我妈是满女,其上有一哥和一姐共三姊妹。外婆93年去世,后来我舅就搬回老屋住了。下面有两件事需阐述: 一、老屋的旁边有一块小地,外婆生前口头遗嘱给我妈修房子的,当时(90年前)我家里也买好了红砖、石灰砂等建筑材料准备修房
我1982年招夫养子来了女方家(当时她有两个儿子8岁,5岁)婚前她有四间瓦房(做北朝南)1986年我夫妻俩在四间瓦房的南面盖了六间瓦房(做南朝北)两瓦房中间有个小院子,1997年我夫妻俩在
父母留下的房产(武汉市),97年分割办证土地证(27平米)三方共有,房产证面积52平米其中我父亲9平米,其他2兄弟各21.5平米.2002年时三方共同商定重建并拟协议1-3层按房地局批准的面积三方均等享有。但今年另外俩兄弟要回我父亲的老证去办理了新证。新证上我父亲的土地面积就成了4.5平米,房证就成了9平米,而其他两兄弟土
现住房是由父亲及本人一家共四人,由父亲原有公房拆迁时按所在房中我们四人的户口分的,当时我们单位都出了因面积扩大的补差款,因是福利分房,当时在买房时登记的是父亲一人的名字.现在老父快不行了,兄弟要分房产,是按父亲的一人(四分之一房产)还是全部房产来分. 在买房时,我们出了5/6的房款,父亲出了1/6房款.房产证上只有父亲
我结婚七年了,婚后我父亲在长春买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我父亲当初是借钱买的,我替我父亲还了十万元,我想问一下,就这种情况下离婚法院会怎么分割